(四)活动经费实行计划开支,专款专用,实报实销,杜绝挪作它用和随意开支。组委会委托韶关市教育局基财科科长黄国队同志担任财务监督,向霍英东基金会负责。
四、参赛要求
各县(市、区)及其有关单位和有关中央省属企业、市直学校等参赛单位,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组队、辅导、训练等工作,教育参赛学生遵纪守法,遵守竞赛规程,努力赛出好成绩;教育观众遵守道德文明规范,弘扬文明道德风尚,做个好公民。
凡参加体育竞赛的学生均须购买相关保险,保险费由派出单位负责。
五、竞赛细则
(一)韶关市第十三届中小学生“英东杯”文艺比赛
1、参赛对象:全市在校中小学生(包括普通中等师范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在校学生),幼儿园学生。
2、主题和内容
以“阳光下成长”为活动主题,充分反映中小学生热爱祖国、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具有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要坚持先进文化的导向性,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内容要健康向上,丰富多彩,风格清新明朗,富有少儿生活情趣,台风、服装朴实大方,体现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统一。提倡创作歌颂祖国、弘扬民族精神、反映改革开放、反映校园文化生活和突出本地特色的少儿艺术题材。
3、形式
(1)声乐:合唱、小组唱、重唱、表演唱、独唱。
(2)舞蹈:群舞、三人舞、双人舞、独舞。
(3)器乐:合奏、小合奏、独奏。
(4)语言类:校园剧、课本剧、音乐剧、小戏、诗歌朗诵、相声、小品、快板等。
(5)校园集体舞
4、比赛程序及要求
(1)各县(市、区)、厂矿、市直学校要以学校为单位,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校园艺术活动。
(2)各县(市、区)、厂矿、市直学校在学校进行艺术活动的基础上选拔节目参加全市比赛。
(3)11月精选“英东杯”部分优秀节目参加红三角“英东杯”系列活动演出并举行颁奖仪式。
5、参赛办法
(1)集体舞
各县(市)、曲江区、厂矿学校于6月29日前送集体舞录像参评(小学、初中、高中各一间,各校报2个参赛节目,其中一个规定节目,一个自创节目)。
武江区、浈江区(小学、初中、高中各一间)、市直学校(各校报2个参赛节目,其中一个规定节目,一个自创节目)到现场比赛,比赛由武江区承办,承办单位可多报一个学校参赛。
(2)综艺类节目
各县(市、区)限报2个节目(声乐、器乐、语言类节目必须占50%),厂矿、市直学校、市机关幼儿园、区幼儿园各限报一个节目于8月30日前报市教育局德体卫艺科。中职学校(民办)按所在区域参加县(市、区)选拔,由县(市、区)推荐参加市比赛。
6、节目要求
(1)参加节目表演的学生必须是本校在籍学生。
(2)每个节目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语言类节目不超过7分钟。
(3)集体舞要求:人数60-64(男女各半),要通过清晰、明快、优美的音乐和动作的转换、队形的变化、情感的交流反映中小学生的精神面貌,感受团结协调、文明礼貌、愉悦鼓舞的集体活动氛围。小学在《第一套全国中小学校园集体舞》内《好朋友》、《阳光校园》、《小白船》中任选一个曲目作为规定动作进行表演,中学在《第一套全国中小学校园集体舞》内《青春旋律》、《校园秧歌》、《青春风采》、《校园华尔兹》中任选一个曲目作为规定动作进行表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