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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物价局关于永乐桥摩天轮试行票价的通知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永乐桥摩天轮试行票价的通知
(津价费〔2009〕70号)
天津市海河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永乐桥摩天轮运营票价的申请》(海资景字[2009]16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按照补偿运营成本和考虑群众消费水平的原则,永乐桥摩天轮的试行票价由你公司制定,并向市物价局备案。
二、
永乐桥摩天轮的管理单位应在售票场所公示永乐桥摩天轮票价,认真执行明码标价制度,自觉接受物价部门的监督检查,并向游客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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