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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宝盖路的拆迁通告

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宝盖路的拆迁通告
(韶府[2008]42号)


  为改善市区道路交通条件,加快市区城市建设步伐,根据市区城市建设总体规划要求,市政府决定对宝盖路(惠民北路至松山路)及配套设施全民健身广场进行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工程建设范围:道路主线从惠民北路至松山路段,规划长950米,宽30米;支线从市环保局门口至宝盖路段,长300米,宽20米;全民健身广场规划长160米,宽80米。

  二、道路和全民健身广场建设工程由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实施。房屋的拆迁补偿,由市城市管理局按照国家、省、市有关道路建设拆迁规定执行;征地的补偿,由市国土资源局按照国家、省、市有关道路建设补偿标准执行。

  三、工程建设范围内需要拆迁的建筑物、构筑物、公共设施,由被拆迁主管单位负责动员拆迁、安置。如属违章建筑,应无条件自行拆除。工程建设范围内需迁移的管线,由管线所有权单位负责迁移。沿路两侧征用范围内空地统一为规划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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