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对市辖三区采取抽检方式,每次抽检区内属城区范围的街道办(城郊镇)总数的30%,其中曲江区抽检2至3个居委(村)。检查考核结果为所属区创卫检查考核成绩。
五、评分方法
(一)分值量化:检查考评采取百分制,按各单位在各自体系中所占比重和难易程度设定各小项分值。
(二)记分方法:阶段检查考核得分为减去每项检查扣分之和后的得分。对无法量化考核的指标,按未按期完成情况及视工作难易和努力程度减分。
年度考评得分=阶段考评平均分×35%+年终考评分×35%+省、国家暗访考核结果计分×30%+奖励分。
(三)对省和国家专家组每次对我市创卫工作情况的暗访、考核反馈结果,市创卫创园办将依据反馈情况和图片,分清相关单位责任并进行评分。受省通报存在问题1项扣2分,情节严重扣5分;图片反映存在问题1处扣0.5分。受国家专家组暗访通报的存在问题1项扣5分,情况严重的1项扣10分;图片反映存在问题1处扣2分。
(四)创卫工作成绩突出受市委、市政府或市创卫创园工作指挥部通报表扬1次奖励1分,受省专家组表扬1次奖励2分,受国家专家组表扬1次奖励3分;创新创卫工作方式,工作经验得到推广的,每项奖励1分。奖励分值以10分为限。
(五)按检查考核分值评定等次。等次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为100分、良好为80分、合格为70分,不合格为50分。
六、考核结果运用
(一)各种专项检查结果,由市创卫创园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以《简报》等形式进行通报。每次阶段检查评分通过市属媒体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二)每次阶段检查考评得分前两名的创卫重点责任单位、街道办(镇)给予通报表扬,并作为创卫总结表彰的重要依据。
(三)参加绩效考评单位的创卫工作年度考核得分,折算分值纳入年度单位绩效考评分。
(四)对于在创卫工作中出现严重问题的单位及个人,将按照《中共韶关市纪委、韶关市监察局关于在创卫工作中责任追究办法》进行责任追究。
七、组织领导
成立韶关市创卫工作考核领导小组,由市委副书记华培强任组长,副市长兰茵、尚伟任副组长,成员为王青西、周德霖、 王乙未、黄光明、彭有莲、李俊岭、陈海明、胡应辉、钟峰、李广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