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加快社会体制改革,推动建设和谐社会
1、完善收入分配机制。健全科学合理的工资决定机制和增长机制,建立最低工资标准与经济发展及物价增长的联动机制。进一步健全工资分配宏观指导体系。完善工资监控机制,加强对垄断行业工资分配的监控。
2、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推动出台促进再就业管理实施细则,建立促进就业长效机制。加快建立建立市、县(市、区)、镇(街道)、村(居)四级劳动保障服务工作平台,构建“有专门机构、有专业队伍、层层有人抓”的服务体系,加强对全市培训和配置人力资源实行动态化管理。进一步完善就业政策体系,增加财政投入,落实税费减免、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培训鉴定补贴、职业介绍补贴、小额担保贷款等政策,促进富民兴业。
3、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健全以廉租房制度为重点、多渠道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住房保障政策体系。落实住房标准,完善住房分配制度,实行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相结合,健全廉租住房保障方式。落实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房配建制,规范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房的管理,加快危旧公房改造及廉租房小区、经济适用房小区等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确保县城以上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2008年年底前实现应保尽保。
4、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深化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完善市级统筹。加快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探索建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加快探索鼓励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的办法。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大制度。建立促进就业型失业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制度,力争在高危行业、高危人群实现全覆盖。研究制定社会保险基金运行情况评估办法,全方位推动社保基金监管工作。继续完善城乡低保制度,建立城乡低保标准动态调整长效机制。制定出台低保分类救助实施办法,推进分类施保,帮助低保特殊困难户及低保边缘群体适当提高补助水平和临时生活补贴。全面实施“工资集体协商三年行动计划”,建立起以工资集体协商为核心的企业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5、加快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框架,为城乡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继续加大对公共卫生、农村卫生、社区卫生建设和基本医疗服务的投入。坚持公益性质,深化公立医院改革。进一步落实农村卫生各项改革措施和完善村卫生站医生补贴政策,积极推进乡镇卫生院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水平和保障水平,全市覆盖率力争达到农村常住人口的95%以上。继续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疾病预防控制能力。继续推进卫生应急体系、机制建设。全面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开展社区卫生服务规范化建设,积极开展社区药品政府采购、统一配送、零差率销售等改革和社区首诊制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