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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韶关市“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各专项规划分别按附件所列牵头单位进行评估,形成各专项规划的评估报告,经征求相关部门和专家的意见后,送交市发展和改革局备案。

  (三)在以上工作的基础上,市发展和改革局汇总形成《韶关市“十一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经征求有关部门和专家意见并进一步修改完善,报市政府同意后,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到位。为保证规划评估工作顺利进行,市政府决定成立“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协调小组,由市政府副市长尚伟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李德军、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李维员任副组长,各专项规划牵头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和改革局。

  (二)紧扣《纲要》,科学进行评估。在评估过程中,要突出重点,紧扣《纲要》提出的发展目标和战略任务,突出政府履行职责的情况。要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分析,反映实际情况。为达到中期评估工作的预期目的,各地、各部门提交的评估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主要目标任务的进展情况(包括重点项目和专项规划实施等内容);(2)规划实施中开展的主要工作;(3)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4)进一步推动规划顺利实施的对策、意见;(5)对“十一五”规划部分指标及内容进行调整的建议及理由;(6)对做好“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建议。

  (三)明确要求,按时完成任务。中期评估的时点和采用的数据截止到2008年6月30日(如个别指标只有年度数据的,可截止到2007年底)。7月30日前,各县(市)、区中期评估报告和市直有关部门牵头负责的专题评估报告送交市发改局(一式两份,并附电子邮件);8月15日前,市发改局完成中期评估总报告提交市政府审核,并报省发改委;8月底前,中期评估总报告由市政府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为便于协调沟通,请各地、各部门将负责此项工作的联系人及通讯方式,于7月10日前报送市发展和改革局(综合规划科)。

  附件:市“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职责分工

  联系人:谢伟星,联系电话:8891914,传真:8872018

  邮 箱:B6000@21cn.com

  附件:市“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职责分工

序号

规划名称

牵头单位

协助单位

1

韶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市发改局

市经贸局、外经贸局、农业局、财政局、统计局、韶关调查队、城管局、环保局、国土局、计生局、劳动社保局、卫生局、

教育局等

2

韶关市工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市经贸局

市发改局、科技信息局、国土局等

3

韶关市农业农村经济

“十一五”发展规划

市农业局

市发改局、水利局、林业局、科技信息局等

4

韶关市服务业

“十一五”发展规划

市发改局

市经贸局、财政局、教育局、民政局、建设局、卫生局、文广新局、旅游局、科技信息局、工商局等单位

5

韶关市“十一五”社会发展规划

市发改局

市教育局、计生局、民政局、劳动社保局、文广新局、卫生局、旅游局等

6

韶关市教育事业

“十一五”发展规划

市教育局

市发改局、财政局、人事局、科技信息局、劳动社保局等

7

韶关市中医药

“十一五”发展规划

市发改局

市卫生局、经贸局、农业局、财政局等

8

韶关市旅游业

“十一五”发展规划

市旅游局

市发改局、经贸局、农业局、财政局、科技信息局等

9

韶关市“十一五”

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市交通局

市发改局、经贸局等

10

韶关市水利“十一五”发展规划

市水利局

市发改局、财政局、农业局、国土局等

11

韶关市卫生事业“十一五”规划

市卫生局

市发改局、财政局、劳动社保局等

12

韶关市科学技术“十一五”规划

市科技信息局

市发改局、经贸局、教育局等

13

韶关市产业自主创新

“十一五”规划

市科技信息局

相关负责部门

14

韶关市人事人才“十一五”规划

市人事局

市人才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15

韶关市林业“十一五”发展规划

市林业局

相关负责部门

16

韶关市社会保障“十一五”规划

市劳动社保局

市发改局、财政局、民政局等

17

韶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

“十一五”发展规划

市计生局

市发改局、财政局、公安局等

18

韶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十一五”发展规划

市文广新局

市发改局、财政局等

19

韶关市中职教育“十一五”规划

市发改局

市教育局、人事局、劳动社保局等

20

韶关市民政事业“十一五”规划

市民政局

市发改局、财政局、劳动社保局等

21

韶关市妇女事业

“十一五”发展规划

市妇女儿童

工作委员会

相关负责部门

22

韶关市儿童事业

“十一五”发展规划

市妇女儿童

工作委员会

相关负责部门

23

韶关市“十一五”电网发展规划

市供电局

相关负责部门

24

韶关市地质勘查“十一五”规划

七○六

地质大队

相关负责部门

25

韶关市气象事业“十一五”规划

市气象局

相关负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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