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北江斑鱯市级自然保护区范围的通知
(韶府〔2008〕48号)
各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北江斑鱯市级自然保护区于2006年8月经市政府批准建立,保护区范围为“浈江始兴江口电站至北江孟洲坝长约82公里的河段,武江桂头大桥至沙洲尾长约35公里的河段,总长度117公里,面积约7100公顷”,主要保护对象为以北江斑鱯为主的北江名优鱼类种质资源及生态环境。
为了加强对北江斑鱯市级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减少自然保护区建设对所在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提高自然保护区所在县(市、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市政府决定将北江斑鱯市级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为“武江桂头大桥至韶关市区海关半岛(浈江、武江汇合处,北江起点)的河段,总长度36公里,总面积约2820公顷”。北江斑鱯市级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后,“浈江始兴江口电站至北江孟洲坝长约82公里河段”不再作为北江斑鱯市级自然保护区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