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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整合资源打造中山(韶关)产业转移工业园的决定

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整合资源打造中山(韶关)产业转移工业园的决定
(韶府〔2008〕54号)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的决定》(粤发〔2008〕4号)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同志今年4月初在韶关调研时关于“实行不均衡发展战略,把提高城市和产业的集聚度作为加快发展的关键”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承接珠三角产业转移载体建设步伐,根据省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广东省第一批示范性产业转移工业园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粤双转移办〔2008〕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作出如下决定:

  一、整合市区工业园(产业园)资源,打造中山(韶关)产业转移工业园

  为切实解决目前市区各类工业园(产业园)存在投入不足、整体规模小、特色不明、产业集聚度不高等问题,充分发挥市区工业园(产业园)的整体效益,进一步提高城市和产业聚集度,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拟以已通过省认定的中山三角(浈江)产业转移工业园为重点,整合市区工业园(产业园)土地、资金等要素资源,具体是将市区已被省批准设立的韶关工业园、曲江经济开发区并入中山三角(浈江)产业转移工业园,以此为基础打造一个占地面积达3.3万亩的产业转移工业园。同时,为进一步加大扶持发展力度,发挥更大的效益,拟将整合资源后形成的产业转移工业园定名为“中山(韶关)产业转移工业园”。

  二、以中山(韶关)产业转移工业园为基础,创建省示范性产业转移工业园

  今年省委、省政府为进一步加大对东西北地区发展的扶持力度,拟通过竞争的方式,在东西北地区重点扶持建设一批示范性产业转移工业园。根据目前我市市区各类工业园(产业园)的条件及状况,必须要通过整合资源,发挥综合优势,集中优势力量,参与省示范性产业转移工业园的竞争,突破我市产业转移园区发展中遇到的资金等瓶颈因素。整合资源后形成的中山(韶关)产业转移工业园具备了综合竞争优势,因此各级各有关单位必须从大局出发,服从服务于全市的发展大局,大力支持中山(韶关)产业转移工业园竞争成为省示范性产业转移工业园。

  三、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加快建设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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