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大力发展住房保障事业。健全住房保障体系,实施政策性租赁住房政策,扩大保障性住房覆盖面,建设“人才公寓”,使住房保障逐步向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和外来应聘人才覆盖。落实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配建制,扩大廉租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规模,努力实现“住有所居”,促进社会公平和谐。
5、加快发展文化、广播、电视、体育事业。完善文化产业政策,大力扶持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稳步推进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发展壮大文化产业。创新艺术院团发展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文化市场开发,扩大文化领域对外开放,不断增强文化发展活力,提高文化发展的软实力。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发展韶关特色文化,促进文化与经济的结合。实施文化精品战略,培育一批体现时代精神、具有韶关特色、在全国有影响的文化精品。大力实施《
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增强全民体质。
6、完善社会管理。进一步落实《
信访条例》,畅通信访渠道,完善信访督查专员、领导包案、领导接访以及带案下访和首办责任制度,进一步提高信访工作的效率和水平。建立健全市、县(市、区)、镇(街)、村(居)四级调处网络,完善集信访、调解、综治三位一体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支持各种依法成立的民间组织开展工作,并发挥他们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持严打方针,重点打击涉黑、涉暴、杀人等重大违法犯罪和“两抢”等多发性犯罪,扎实开展“平安韶关”建设。切实加强安全生产,认真抓好工矿企业、交通、消防、食品、药品等方面的安全监管,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从源头上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完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环境污染、生产安全事故、重大社会突发事件、重大自然灾害等应急处理机制,健全应急体系,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六)不断深化体制改革,努力改善科学发展的软环境
1、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研究制定《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推进国有经济布局战略性调整。按照规模化、集约化和合理化的原则,加快国有资产结构调整,推动国有资本进一步向基础产业和关键领域集聚,做大做强国有企业集团,增强其对全市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同时,推进优质企业与战略投资者建立战略伙伴关系,切实解决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历史遗留问题,推进产权多元化。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国有资产业绩考核、经营预算、利益分配和财务监管等制度,规范经营管理者的权利和责任,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深化垄断行业改革,推进城市公用事业改革,加快集体企业改革,发展多种形式的混合所有制经济。
2、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深化政府机构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变政府管理方式,全面履行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完善行政监督机制,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建立决策责任追究制度。不断创新审批制度和政府管理方式,规范审批程序、简化审批手续,完善执法体制,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加快发展电子政务,优化投资软环境,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