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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李健副市长分工的通知

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李健副市长分工的通知
(韶府〔2008〕5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省驻韶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李健副市长除原分管发展改革、粮食、重点项目、金融工作,增加分管对接广州汽车产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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