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李健副市长分工的通知
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李健副市长分工的通知
(韶府〔2008〕5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省驻韶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李健副市长除原分管发展改革、粮食、重点项目、金融工作,增加分管对接广州汽车产业工作。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