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物价局关于“丁香花园”经济适用住房暂定价格的批复
(合价房[2009]85号)
合肥市蜀山区房屋建设开发公司:
你公司《关于“丁香花园”经济适用房价格申报的报告》收悉。根据《
合肥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132号)和省物价局、建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皖价房[2003]174号)规定,经对“丁香花园”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建设成本审核,并报经市里同意,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丁香花园”经济适用住房位于合肥市石台路与洪岗路交口,总用地0.92公顷,总建筑面积26181.71㎡,其中经济适用住房22022.06㎡ (336户),地下室物管和社区用房等非营业性配套公建2097.16㎡,商业用房2062.49㎡。
二、经审核,该项目经济适用住房基准价格暂定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2750元。
三、你公司应根据批准的经济适用住房暂定基准价格,按单体楼房楼层差价率、朝向差价率增减系数代数和为零的原则,确定每套住房的暂定销售价格,但实际平均销售价格不得高于上述批准的基准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