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优化投资发展环境。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创新政府服务,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简化行政程序,提高行政效能。全面落实行政问责制。创新口岸通关模式,提高通关效能。大力营造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法制环境,努力营造优惠、互利、宽松、平等的政策环境,规范、便捷、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诚实守信、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治安良好、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实施培训和配置人力资源行动计划。
树立人力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把加强培训和配置人力资源作为缩小差距的关键。以培训促进就业,以配置优化就业,进一步做大做强职业技术教育,打造粤北职业技术教育区域中心,建设成为我省重要的职业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27、健全人力资源开发政策体系。继续完善《关于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决定》,抓紧制定加强培训和配置人力资源的政策办法,抓好优秀农民工入户城镇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及转移就业实施办法等配套政策文件的落实。实行城乡贫困家庭青少年免费入读本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技工学校并给予补助生活费政策。科学编制人力资源开发规划,努力形成既能引进又能输出劳动力的良好局面,推动人力资源工作有序开展。创新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体制,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推动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
28、加强人力资源教育培训。以发展面向本市农村劳动力的职业技术教育为重点,进一步完善职业技术教育培训体系。建设市区东郊、北郊十里亭、省级高技能公共实训、市区东联等四大职业技术教育基地。推进职业技术教育资源整合,使若干技工院校逐步达到万人办学规模,若干骨干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逐步达到6000人以上办学规模。推进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一户一技能”、创业人才、高技能人才、退役士兵、智力扶贫、百万农村青年技能培训等工程,加强劳动力引导性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和岗位培训,努力提高劳动者素质,提高就业和创业能力。
29、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坚持分类指导,提高配置效益。加强劳务协作,有序向珠三角输送劳动力,大力发展劳务经济。积极探索农村劳动力转移新模式,努力推动劳动力转移的规模化、特色化、高端化、系统化。推动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二、三产业和城镇转移,加快向城镇聚集。拓宽人力资源开发领域。积极吸纳优秀人才和高技能劳动者来韶发展,优化人口结构。逐步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立人力资源配置统计、分析、预测、评估和决策机制。做好人力资源储备。
30、完善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建立人力资源网、人力资源信息库、企业空岗信息库、培训资源信息库、劳动力转移信息库等“一网四库”,完善人力资源管理网络。构筑市、县、镇、村四级就业服务工作平台,加强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推动就业服务向农村基层延伸,促进劳动力有序转移,提高就业成功率。规范社会职业中介机构发展。规划新建统一、开放、高效的人力资源市场。
(四)实施生态文明建设行动计划。
坚持生态优先,处理好工业化、城市化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健全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推进节能减排,发展生态经济,做好全国首批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地区工作,打造绿色生态家园,把韶关建设成为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市,实现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31、编制生态文明城市规划。把生态文明理念贯穿于经济社会、城市、土地等总体发展规划中,落实到城市空间布局、基础设施、产业发展、人口发展、环境保护等各个专项规划、详细规划,渗透到城市设计、镇村设计的各个环节。建立由基础设施、生态产业、环境质量、民生改善、生态文化、政府责任等方面指标构成的生态文明城市指标体系。调整优化经济结构,积极培育生态经济体系。
32、健全生态文明法规体系和保障机制。制定完善和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节能减排、生态保护、城市绿化、市容整治、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产业导向与生态补偿以及生态应急处置等方面的政策法规体系,建立环保责任和评价体系,落实责任,实行奖惩,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制度保障。探索建立“政府引导、市场推动、法律规范、政策扶持、科技支撑、公众参与”的资源利用运行体系,促进资源环境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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