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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韶关市委、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争当全省山区科学发展排头兵重点行动纲要

  10、扩大城市对外开放。重视做好缔结国内外友好城市工作。加强与国内外相似规模的先进城市开展经贸、科技、文化、人才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扩大合作领域,学习先进经验,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11、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城市管理法规体系,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完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体制,实现城市管理重心下移。加强对城乡结合部的管理。加快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办好12139城管热线,广泛应用现代信息和网络技术,提高城市管理效率和现代化水平。

  12、建立城市建设多元化投入机制。增加财政引导性投资,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银政合作,拓宽融资渠道。创新城市经营方式。盘活资产存量,激活无形资产,稳步增加建设投入。完善土地收储和出让制度,增加土地收益。综合运用政策和市场手段,通过BOT、冠名、慈善引导等方式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二)实施承接产业转移和产业聚集发展行动计划。

  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加快产业聚集发展,推动产业优化升级。今后五年引进以制造业为主的产业转移项目投资800亿元左右,形成以特色工业为核心、生态农业为基础、现代服务业为支撑、高新技术产业为引擎,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特色产业体系,发展特色经济。

  13、以规划引导产业聚集。统筹规划产业转移区域布局,编制全市承接产业转移区域布局总体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制定承接产业转移区域布局指导意见,推进转移产业在区域间优化配置。编制全市产业集群发展总体规划,做好重点产业、重点区域产业集群的专业化发展规划,促进产业聚集发展。突出培育发展冶金、机械装备、玩具三大产业集群。建设液压油缸、铝箔和有色金属材料特色产业基地。做大电力、烟草产业。建设韶关高新技术产业区,聚集发展先进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精细化工等高新技术产业。以资源循环利用型、环境友好型工业为产业发展基本取向,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建设生态工业。

  14、建设韶关现代产业核心区。编制实施韶关都市区经济共同体建设规划,统筹区域内产业发展规划、定位和重点,优化区域产业布局,实现互联互动发展,促进从行政区经济向经济区经济转变,打造半小时城市经济圈,建设韶关都市区经济共同体。高起点规划建设工业园区和物流园区,推动各类生产要素聚集,加快建设新兴制造业基地和现代服务业聚集区,使韶关市区成为全市产业聚集中心和经济增长核心区,各县(市)城区、中心镇成为重要经济增长点。

  15、创建省示范性产业转移工业园。加强省级示范性产业转移工业园建设和申报认定工作。加强现有园区的优化整合,建设一流承接载体。按照布局集中、产业聚集、土地集约、生态环保的原则,与城镇规划发展、提高产业聚集度、培育区域特色经济、承接产业转移项目入园相结合,抓好园区建设规划,明确功能定位和产业布局。整合韶关市区范围内的韶关工业园、中山三角(浈江)产业转移工业园等园区资源,新规划建设106国道沿线的韶关南部产业转移园,与东莞、中山等地联手共建,打造大型产业转移园区,并力争成为省重点扶持的示范性产业转移工业园,促进园区建设与城市发展良性互动。完善园区投入机制,综合运用政策和市场手段,破解园区建设融资难题,加快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生产、生活配套设施。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重视以财政资金引导各类资本投入园区发展。市、县(市、区)两级在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资金,专项用于园区建设和推进承接转移产业。实施有利于工业园区做大做强的积极财税政策,以战略眼光和超常举措抓好工业园区建设。积极推进市级示范园区建设,对有条件成为全省示范性产业转移工业园的园区给予重点扶持。

  16、创新园区管理体制。坚持统一领导、资源共享、政策共用、利税共得原则,采取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模式,完善产业转移园区合作机制,创新管理体制和财税体制,做实开发主体,建立利益共享、责任共担机制,对园区实行统一行业管理、统一优惠政策、统一对外招商。积极探索推进园区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和服务创新,改善园区发展环境,增强园区吸引力和项目承载能力。推进优势产业、优势企业、优势资源和保障要素向园区聚集。

  17、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完善区域合作机制,搭建政府合作平台,加强与东莞、中山等产业转出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沟通联系,及时解决产业转移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联手推进产业转移。加强与产业转移地相关行业协会的交流。建立承接产业转移网络信息平台。同时,重视积极承接长三角、环渤海、港澳台和欧美日韩等国内外发达地区和国家的产业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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