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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韶关市委、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争当全省山区科学发展排头兵重点行动纲要


  二、重点行动计划

  (一)实施打造粤北区域中心城市行动计划。

  实行不均衡发展战略,引导优势资源和生产要素向市区聚集,扩大城市、产业和人口规模,加快推进产业聚集、旅游服务、现代物流、交通枢纽、医疗服务等五大中心建设,做大做强中心城市经济,完善提升中心城市服务功能。发展城市文化,整治市容市貌,塑造城市形象,形成城市竞争优势和城市独特魅力,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把韶关市区建设成为人口超百万的特大城市、粤北地区乃至“红三角”地区的区域性中心城市,以城市发展辐射带动区域发展,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

  1、加强城市规划控制和引导。做好与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衔接,明确我市主体功能区划分,进一步修订中长期经济社会发展和土地利用、城市、环保等各项规划,完善发展蓝图。加强规划对城市开发建设的引导和控制,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完善城区功能结构。强化小岛和芙蓉新城城市中心功能,兼顾曲江、西河、东河副中心的发展,发展马坝、韶大、白土、龙归、茨菇塘五个组团,扩大城市规模,推动城市聚集发展。

  2、加快芙蓉新城开发建设。做好新城征地拆迁安置工作,加快“三纵三横”路网建设,建好韶关大道、韶关互通立交、武广铁路客运专线韶关站等重大基础设施,搞好新火车站站场周边地块的商业开发,推进成片开发,逐步形成城市中心功能。积极引导新增需求向新城转移,带动各方资金投入新城项目开发和居民服务等配套设施建设,成为行政中心和现代化中心商务区。

  3、完善城市功能。加大对城区公共绿地、大型体育场馆、文化艺术馆所、公共停车场和公交站点等公共设施的建设力度。严格控制小岛中心城区建设项目。稳步推进旧城区和城中村改造。结合打造城市特色、城市历史文化品位和城市名片效应,努力恢复历史名城及其原有的历史文化元素,加强对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历史街区、建筑文物的保护、开发和利用,挖掘历史文化内涵,打造特色鲜明的城市文化品牌。建好北伐纪念馆,规划建设风度楼、风烈楼、张九龄纪念公园等文化基础设施。

  4、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整合提高城市供水能力,搞好后备水源建设,改造旧管网,确保优质、安全供水。完善城市排污系统,提高城市污水处理能力。完善城市供电网络,增强电网应急处理能力。加快乐昌峡、湾头水利枢纽和市区(含马坝河)防洪堤二期工程建设。加强城乡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

  5、实施“公交优先”发展策略。建立健全城市公共交通投入、补贴和补偿机制,开拓多元化投资渠道。加大政策扶持和财政支持力度,完善公交基础设施,积极稳妥推进城市公交行业改革,全面提高公交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形成较为完善的城市公共交通体系。保持城市机动车数量合理增长,实现节能减排,保持城市空气质量优良。

  6、打造山水城市特色。加快城市休闲娱乐设施建设,满足市民休闲娱乐需求。改造市区现有公园,推进韶关国家森林公园(含望韶楼)和芙蓉山国家矿山公园建设。规划建设新的城市广场和老年、青年、儿童活动公共场地(所)。按照“显山露水、透绿现蓝”的思路,优化提升城市地域风貌,规划建设好“三江六岸”景观,充分展现山水城市特色。依托三江六岸独特资源,结合建设人文景观,打造城市灯光夜景,营造城市亮点。

  7、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制定创卫攻坚阶段工作计划和专项整治方案,加强督促检查和责任考核。加强公益宣传,重视开展文明卫生习惯教育,使良好行为蔚然成风。突出抓好市容环境保洁、农贸市场规范管理、“五小行业”整治、城区卫生死角整治、重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工作,全面完成创卫整改各项任务,确保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成功。

  8、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加强园林景观建设,提高城区绿化水平。开展创建园林小区、园林单位和绿化先进单位活动,推行全民绿化、美化工作。认真实施《韶关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加快城区绿化建设,确保人均公共绿地、绿化覆盖率、绿地率等指标全面达到或超过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确保创建成功。

  9、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对照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标准,制定创建规划,明确目标任务,及早启动,稳步推进,力争成功。以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和居民生活质量为重点,大力推进政务、法制、市场、人文、生活、生态“六大环境”建设,增强城市文明质素,提高城市文明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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