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科学设定产业准入门槛,提高园区投入产出率。充分考虑项目投资收益率、财税贡献率、本地劳动力使用率、综合带动力、投入产出比等要素,设立园区项目准入门槛,实行产业差别准入。着力引进高附加值、高科技含量、高产业关联度、高财税贡献和低污染、低能耗、低排放的产业或项目。严禁引进不符合产业政策的淘汰类项目,严格控制引进限制类项目。对投资强度大、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小的产业转移项目给予重点扶持。坚持集约节约用地,设定符合实际的园区单位面积投资强度最低标准,推广多层标准厂房建设。
四、推进劳动力转移的政策措施
18、加快打造职业技术教育区域中心,巩固提升劳动力技能教育培训水平。优化整合资源,加强就业培训载体建设。以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为主阵地,建立覆盖城乡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大力发展面向本市农村劳动力的职业技术教育。以国家级重点技校和国家级示范职校为依托,推动优质技工学校、中职学校与薄弱学校开展兼并、重组、联合办学,或组建技工教育集团和中等职业教育集团。推进国家级或省级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示范学校建设,着力打造市区东郊新技工教育、北郊十里亭技工教育、省级高技能公共实训、市区东联中等职业教育等四大职业技术教育基地。推动高等教育稳步发展,支持韶关学院、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广播电视大学提高办学水平,扩大办学规模。中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机构要适时调整专业结构和课程设置,着力建设特色专科、名牌专业,培养我市产业发展急需的各层次人才。经过3-5年努力,基本形成规模较大、特色突出、优势明显、竞争力强的粤北职业技术教育区域中心。
19、加强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各地要结合本地产业发展制定实施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和转移就业规划,集中优势资源,整合部门培训资源,突出特色,打造劳动力培训品牌。认定一批劳动力培训定点机构。建立远程职业培训网络体系。推进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一户一技能”、创业人才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退役士兵技能培训、智力扶贫、百万农村青年技能培训等工程。加强劳动力引导性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和岗位培训,提高技能培训的针对性,突出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新成长劳动力技能培训、专业技术人才再续能力培训和外出务工回乡创业就业培训。加大就业培训资金投入。试行政府购买培训成果制度。落实就业培训激励扶持政策,鼓励职业(技工)学校毕业生留韶工作。健全职业培训助学政策体系,实行城乡贫困家庭青少年免费入读本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技工学校并给予补助生活费政策。对45周岁以下、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本市农村劳动力提供一次免费职业技能培训。优先安排被征地农民、贫困家庭子女和石灰岩地区、华侨农场、革命老区农村劳动力和返乡创业农民参加技能培训。统筹安排和对接省下达我市的珠三角中职技工学校招生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