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五年,韶关市区承接产业转移项目投资500亿元左右(其中制造业占70%以上),力争建成1个大型的省示范性产业转移工业园和省重点建设的大型产业转移聚集区;新增若干个年产值超10亿元、利税超1亿元的企业,培育发展若干个年销售额超100亿元的企业集团,形成若干个年产值超100亿元的产业集群,市区年生产总值超过500亿元;以到市区就业为主,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10万人、组织技能等级培训5万人,非农就业比重达80%。
今后五年,具备条件的县(市)承接产业转移项目投资50亿元以上(其中制造业占70%以上),建成1个较具规模的产业转移工业园;县域新增若干个年产值超亿元、利税超千万元的企业,形成若干个年产值超10亿元的产业集群,创建若干个年产值超100亿元的特色园区,县域年生产总值500亿元左右;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20万人、组织技能等级培训15万人,非农就业比重达60%左右。
三、承接产业转移的政策措施
6、科学规划产业布局,有序承接产业转移。坚持统一规划,制定全市承接产业转移区域布局总体规划和承接产业转移实施方案,加强对县(市、区)的产业规划布局。明确市区和各县(市)承接产业转移分工,建立协同机制,加强对产业转移工作的领导和分工协调,统筹推进产业在区域间的有序转移、合理布局和优化配置,避免同质竞争,促进产业聚集相对集中、配套相对完善,形成优势突出、特色明显的区域特色经济,初步建成新兴制造业、农产品生产加工、旅游休闲三大基地。
韶关市区大力引进科技型、创税型、生态型项目,提高产业聚集度。重点承接与钢铁、有色金属、机械(汽车零配件)、电力、烟草、制药、玩具等产业相关联的加工制造业和电子信息、新材料等高新技术产业,以及现代物流、旅游休闲、文化产业等现代服务业。争取设立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高新技术产业。
7、做好园区规划和产业集群整体发展规划,推进产业聚集发展。根据全市承接产业转移区域布局总体规划,与城镇规划发展、提高产业聚集度、培育特色区域经济和承接产业转移工业进园相结合,调整优化园区的区域布局和产业布局,合理确定园区产业定位和发展方向,推动园区扩容升级。抓紧编制全市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及市区园区产业规划。各县(市)要根据规划编制园区承接产业转移详细规划,制定承接产业转移项目规划,相对集中开发,推进优势产业、优势企业、优势资源和保障要素向园区聚集,加快产业聚集。继续加强省级产业转移工业示范园建设和申报认定工作。加快推进东莞(韶关)产业转移工业园和中山(韶关)产业转移工业园建设,规划建设106国道沿线的韶关南部产业转移园,力争成为省重点扶持的示范性产业转移园,作为我市承接产业转移的主要载体和推动劳动力转移的重要平台。有条件的县(市、区)要争创管理好、主业突出、发展潜力大的产业转移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