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福州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榕政办〔2009〕6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为贯彻落实《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闽政办〔2008〕28号)精神,切实加强对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的领导,经市十三届政府2009年第1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成立“福州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福州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梁建勇(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
徐铁骏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
张水健(市政府副秘书长)
阮孝应(市劳动保障局局长)
王闽华(市政府办公厅副调研员)
秦 健(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刘炳生(市财政局副局长)
彭永麒(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陈道煊(市公安局副局长)
吴 越(市民政局副局长)
王同华(市统计局副局长)
黄枫柏(市地税局副局长)
林 坚(市人口计生委副主任)
钱友华(市农业局党组成员)
陈孔乐(市残联副理事长)
林 颖(鼓楼区政府副区长)
林 景(台江区政府副区长)
宋仟根(仓山区政府副区长)
李利民(晋安区政府副区长)
主要职责:统筹、组织、协调、推进我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研究制定《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闽政办〔2008〕28号)相关配套政策,协调解决我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指导县(市)区开展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
二、福州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