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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农业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抓紧做好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紧急通知

陕西省农业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抓紧做好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紧急通知


各设区市农业局、发展改革委,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农业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已于日前下达我省2009年农村沼气项目大中型沼气工程投资计划。为进一步规范项目前期工作,切实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工程质量,尽快发挥新增中央投资应有效益,现就抓紧做好我省2009年农村沼气项目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市(区)农业、发展改革部门近期联合对已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农村沼气项目大中型沼气工程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主要检查项目建设地址是否已经落实,建设单位是否具备建设大中型沼气工程条件等。项目检查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意见,于4月7日前上报省农业厅、省发改委。省农业厅、省发改委将对各市(区)项目进行抽查。
  二、各市(区)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应尽快督促项目建设单位抓紧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工程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市级项目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省农业厅 、省发改委《关于转发〈农业部办公厅、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做好养殖业大中型沼气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及审核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陕农业发[2008]225号)要求和农业部制定颁发的《沼气工程技术规范》(NY/T1220-2006)对初步设计予以初审,对通过初审的项目,请于4月20前由市级农业部门会同发展改革部门联合上报省农业厅(8份)、省发改委(1份)。由省农业厅会同省发改委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初步设计经批复后方可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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