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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国土资源系统2009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方案的通知

  成立省国土资源厅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厅行评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省国土资源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下设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
  (一)领导小组
  组 长:招玉芳 (党组书记、厅 长)
  副组长:叶伟龙(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组组长、监察专员)
  成 员:张新民(党组成员、巡视员),黄德发、黄奕锋、涂高坤、杨俊波(党组成员、副厅长),杨林安(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李 师(党组成员、执法监察总队长),邢建江 (党组成员、副巡视员),张超群(副巡视员);各地级以上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二)办公室
  主 任:叶伟龙(兼任)
  副主任:刘克斌(驻厅监察室主任)
  成 员:厅机关处室、厅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厅机关处室、厅属单位指定1位同志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联络员。
  厅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厅行评办)从厅机关处室和厅属单位抽调专人集中办公,其主要职责是:在厅行评领导小组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负责研究提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方案和各阶段具体工作方案,并依照厅行评领导小组的决定具体组织实施;负责制定《2009年省国土资源厅政风行风建设情况测评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问卷调查表》,开展宣传报道、信息收集、材料综合、情况上报、联络协调和监督检查等日常工作;指导、检查地级以上市国土资源局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协调联系省政府纠风办和省直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办公室并接受指导。
  厅行评办下设综合、材料、督导三个工作组,分别负责相关工作。联系电话:020-38818783(821),传真:020-38803141,电子邮箱:hfpy@gdlr.gov.cn。
  三、评议对象
  省国土资源厅机关和直属单位,重点评议规划与耕地保护处、土地利用处、地籍处、矿管处、地勘与环境处、执法监察处(总队)等处室,单独评议的处室由省直行评领导小组视具体情况确定。
  各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重点评议机关重要岗位和基层国土资源所。
  四、评议内容
  (一)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各级领导班子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是否正确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省纪委、厅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纠风治理和行风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及责任制;是否依法履行职责、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政务事务公开情况;是否严格执行国土资源部“十项措施”“五条禁令”;是否做到增强党的纪律观念,切实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政令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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