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金旭 市爱卫办副主任
成员单位:市爱卫办、建设局、交通局、房产局、环卫作业集团、城管执法局、卫生局、水务局、财政局、公安局、发展改革委、粮食局、农委、教育局、广播电视局、佳木斯日报社、工商局、食药监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哈铁佳木斯办事处、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佳木斯分公司、各县(市)区政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
主 任:张元祥 (兼任)
联系电话:8511228, 传真:8226703
电子信箱:jfkjpj@yahoo.com.cn
全市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和文明
建设年活动环境升级工程提升环境质量工作实施意见
(市环保局)
按照《全市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和环境文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环境升级工程中提升环境质量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市委十一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创建环保模范城为目标,统一思想,分工负责,协同作战,严格执法,专项推进,全面提升城市环境质量,积极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为保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建设秀气、灵气、洋气、漂亮,幸福指数较高的快乐型城市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任务和目标
全力实施“蓝天、碧水、安静”春季整治行动,重点开展“碧水行动”、“蓝天行动”、“城市安静行动”,改善环境质量。
(一)开展“碧水行动”,落实松花江休养生息的政策和措施,推进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改善松花江佳木斯江段水环境质量,计划削减COD排放量6000吨。
1、强力推进我市《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06-2010)》(以下简称《规划》)和“十一五”水污染物减排项目的实施。召开专项工作会议,推进污染治理,落实国家节能减排政策。《规划》项目今年要全部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规划》外的城镇污水处理厂项目今年要开工建设,确保2010年投入使用。推进西区污水厂和东区中水回用工程建设;加大对造纸、农药、化工、制糖等废水排放大户的深化治理,工业废水达标率达到80%以上。
2、加快饮用水源保护工程项目建设,确保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启动“七、八水源保护工程”验收准备工作,确保10月31日通过验收;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重新调整划分工作,确保6月1日前上报省政府批准实施;4月15日前完成水源地专项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