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二OO九年全省发展改革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陕发改法规〔2009〕350号)
各市发展改革委、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
为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二中和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做好2009年全省发展改革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广大干部职工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按照《全国发展改革系统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2006-2010)》要求,我委制定了《二OO九年全省发展改革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附件:二OO九年全省发展改革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意见
二OO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件:
二OO九年全省发展改革系统法制
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意见
2009年是全面完成“五五”普法目标任务至关重要的一年。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二中和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当前宏观经济形势和发展改革中心任务,继续扎实有效地推进全系统“五五”普法规划的实施,努力提高服务科学发展的水平,推动法制宣传工作再上新台阶,现就做好2009年全省发展改革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适应新形势,充分认识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外部环境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我国经济增长明显减速,我省经济运行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已成为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必须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对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保证各项政策措施顺利实施,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摆到重要的位置,按照新的形势要求深入推进。
二、突出特色,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
全系统要针对“五五”普法中期检查中查找出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紧紧围绕全面完成全系统和本地区“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提出切实可行措施加以改进。要以法律进机关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省发展改革委要在机关干部学法、知法的基础上,狠抓用法环节。坚持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适时举办依法行政讲座;根据各处室对综合运用法律法规的需求,有针对性地邀请相关法律专家商讨解决业务工作中遇到的突出法律问题;将普法工作与行政执法反馈结合起来,对在工作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提出规范行政执法的建议,及时反馈各处室。各市发展改革部门也要结合业务工作需要,以解决相关依法行政突出问题为重点,积极采取法制讲座、法制论坛等有效措施,把法律进机关落到实处。在法制宣传上,要充分利用《
循环经济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实施、《
招标投标法》颁布十周年、节能宣传周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时机,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提高系统内外对发展改革相关法律法规的认知度,为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切实履行好各项发展改革职责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