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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石头河湿地中滩段保护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石头河湿地中滩段保护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陕发改规划〔2009〕352号)


宝鸡市发展改革委:
  《关于上报太白县石头河湿地保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宝市发改农字[2008]113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与范围:建设地点位于太白县境内的石头河流域中滩段,建设范围为洋县境内石头河水库以上,南至吉利沟沟口,北至鹦高桥,东至姜眉公路,西至瓦窑坡四组移民新村。总面积1400亩。
  二、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建设中滩管护(监测)站1处,砖混结构,建筑面积80平方米,配备必要性的观察监测设备;新建了望观测台1座;沿姜眉公路设置标志牌2个、界桩6个、警示牌10个;沿湿地西侧便道设置刺铁围栏1.3公里,平整河床200亩;种植芦苇、香蒲等湿地植被200亩;沿湿地边缘栽植杨、柳等湿地植物49亩。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85.10万元。其中:省秦岭保护专项资金60.00万元,占总投资的70%;太白县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站配套25.10万元,占总投资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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