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丹江湿地丹凤段保护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丹江湿地丹凤段保护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陕发改规划〔2009〕354号)


商洛市发展改革委:
  《关于报送丹凤湿地植被恢复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商发改字[2009]10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地点位于丹凤县境内的丹江流域,其中人工辅助自然重建湿地植被项目建设地点在丹凤境内的丹江干流所经过的竹林关、月日、龙驹寨等乡(镇);湿地保护监测站建设地点在龙驹寨镇水泉村;宣传碑分别设在湿地范围内的棣花镇、商镇、龙驹寨镇、资峪乡、月日乡、东岭乡、竹林关镇等7个乡(镇)政府所在地。
  二、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建设湿地保护监测站1处,建筑面积200平方米,配备办公设备。人工辅助自然重建湿地植被面积 70公顷,其中乔木25公顷,草木45公顷;宣传碑7座,购置部分办公设备。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83.04 万元。其中:省秦岭保护专项资金58.00万元,占总投资的69.85%;丹凤县野生动物保护站配套25.04万元,占总投资的30.15%。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