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监测考评指标设置
第四条结合我省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监测考评指标选取经济发展指标、经济结构指标、社会发展指标、生态环境指标四大类,其中83个县(市)监测考评指标为31项;24个区监测考评指标为30项(县域和城区监测考评指标体系详见附件3和附件4)。
监测考评指标体系是动态的,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结合省委省政府工作重点,监测考评指标适时作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第五条经济发展指标包括地区生产总值、财政总收入、城镇固定资产投资额、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人均财政总收入、地区生产总值增长速度、工业增加值增长速度、财政总收入增长速度和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增长速度等。
地区生产总值、财政总收入、城镇固定资产投资额是国民经济发展的综合性指标,是一个地区社会生产活动成果和经济发展水平的体现,具体反映县域经济规模、综合竞争能力、项目带动和发展后劲,是监测考评县域经济的基础性指标。
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人均财政总收入主要反映一个地区的经济水平。采用人均指标体现监测考评工作的可比性和公正性,是经济指标监测考评工作的重点。
地区生产总值增长速度、工业增加值增长速度、财政总收入增长速度和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增长速度主要反映各县域单位经济发展的潜力和工作实效。
第六条经济结构指标包括工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比重、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城镇化率、服务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等。主要反映实施工业强县战略、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升服务业发展水平、加快城镇化建设和农村劳动力转移等重点工作任务的实绩。
第七条社会发展指标包括农民人均纯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速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农村社会保障覆盖率、城镇社会保障覆盖率、每万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数、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财政支出中农、科、教、文、卫和社会保障支出比重、公众安全感满意率、有线电视入户率、初中毕业升学率、人均城镇维护建设资金支出等。主要反映统筹城乡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劳动者生产安全保障、民生工程投入、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程度和推动社会公共事业发展的情况。
第八条生态环境指标包括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总量减排、万元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率、农村安全用水普及率、常用耕地面积指数等。主要反映县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能力,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经济、生态、环境和资源协调发展,推动社会走向经济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