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素质。县“十一五规划”中对教师队伍建设提出了要求和目标,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发展教育的战略重点来抓,出台了相关政策和措施,有力促进了教师整体队伍素质的提高。一是建立了定期表彰、奖励制度,努力营造社会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二是关心教师的切身利益,努力提高教师的生活待遇。2008年上半年建立了永泰县边远山区教师津贴制度,对在边远山区中小学任教的411名教师分四类标准进行津贴补助(一类校年补助1200元/人,二类校年补助1000元/人,三类校年补助800元/人,四类校年补助600元/人)。在财政非常困难的情况下,今年预算内安排423万元全面启动了教师住房公积金制度。三是进一步规范教师队伍管理,认真做好在编不在岗人员的清理工作。2005年以来全县共清退了108名在编不在岗人员。四是加强师德师风教育,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几年来,永泰县以“师德建设年”、“向李丹老师学习”等活动为载体,引领全县广大教师做育人模范,用爱与责任融铸师魂,增强了教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加大“控掇”工作督查力度。永泰县作为省级山区贫困县,外出经商、打工人员较多。面对现状,县政府一方面组织力量进行摸底、登记、造册工作,另一方面紧紧抓住“控掇主线”不放松,采取依法治辍、责任堵辍、助困防辍、情感回辍等一系列措施,在农民工子女入学、留守少年的教育与管理,残疾儿童少年就学、学校后进生帮扶工作等方面倾注了大量人力、物力,最大限度降低辍学率。
二、存在问题
(一)新增教育经费未向农村地区学校和薄弱学校倾斜,违规管理和使用教育经费的现象比较严重。
(二)中小学教师轮岗交流有待于进一步深化,交流的深度、广度和力度还不够,效果还没显现,未能达到指标要求。
(三)教学仪器、设备设施不到位,学校房产证、土地证办理不到位。
(四)教育结构和布局尚未完全走上良性发展的轨道,基础设施、办学条件、教育质量等区域性差距有扩大趋势。
三、整改意见
(一)建立并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要确保新增的教育经费适当向办学条件薄弱的学校倾斜,特别是农村百人以下的完小、初小校,要按政策规定给予补足生均公用经费,确保学校正常运转。不能用教育费附加和转移支付资金抵顶财政预算内的生均公用经费,同时要认真做好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2006年应由县级配套的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37.8万元应予以追补。财政部门要依法管理和使用好城市教育费附加,不得违规扩大使用范围,应将2008年违规使用的90万元予以追补。转移支付中用于农村义务教育的补助资金要严格按文件规定安排使用,不能用于其他用途,违规使用的110万元应予以追补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