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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永泰县“双高普九”工作市级核查情况的通报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永泰县“双高普九”工作市级核查情况的通报
(榕政综〔2009〕56号)


永泰县人民政府:

  根据《福建省“双高普九”实施规划安排》(闽教基〔2004〕6号)、《关于印发福建省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验收办法和标准(修订)的通知》(闽政教督〔2007〕9号)和《关于对永泰等6个县(市、区)进行“双高普九”验收的通知》(闽政教督〔2009〕15号)文件精神,福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于2009年3月3-5日对你县“双高普九”工作在自查自评的基础上进行市级核查。从整体上看,你县能根据省、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验收前联合指导的反馈意见,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取得了较好成效。现将核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成绩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进迎检工作。县委、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双高普九”工作,将“双高普九”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纳入党政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县委、县政府领导多次带领有关部门深入学校进行调研,召开全县“双高普九”工作动员大会,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层层分解任务,责任落实到人。县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召集乡镇、学校及各部门领导召开各种协调会,分析问题、剖析原因、制定措施、解决矛盾,并组成专项督查组由县领导亲自带队,深入全县21个乡镇进行自查自评,并把结果与晋级、评先评优相挂钩,对工作进展情况实行半月通报制度,并对办事不力人员实行问责。充分利用宣传栏、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营造人人都来关心、支持“双高普九”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依法实现“三个增长”,努力改善办学条件。县委、县政府重视对教育的投入,努力发挥政府主渠道作用。三年来,县本级财政对教育的拨款总计35172万元,使财政对教育拨款的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在校生人均教育事业费和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依法实现财政对教育拨款的“三个增长”。中小学教师的工资由国库统一按月足额发放。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捐资助学,三年共筹措教育经费1746万元,为改善学校的办学条件发挥了积极作用。

  办学条件的改善为学校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近三年来,加大了布局调整和危房改造工作,投入6310万元,新增校舍面积44230M2,改造危房面积78621M2。2007年以来,投入349万元,建设完成15个农村中心小学寄宿制工程,投入660.7万元,建设完成17个农村初中寄宿制工程。县财政投入170万元为42所学校配置了图书41.5万册,葛岭中学等四所中小学图书馆达到“省级示范图书馆”标准;投入117万元,新增电脑550台;投入307万元,添置实验教学仪器、设备设施;投入178万元采购体音美、劳技和卫生器材;投入105万元,更新义务教育阶段课桌椅9700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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