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关于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京卫监字〔2009〕61号)
各区县卫生局,市卫生监督所:
为切实履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职责,不断提高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水平,根据《
卫生部关于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通知》(卫监督发〔2009〕5号)的要求,北京市卫生局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各区县卫生局要组织开展此项工作,北京市卫生监督所负责制定工作方案、监督员培训、专项工作考核等,各区县卫生监督所具体开展本辖区的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现将《北京市关于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北京市关于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
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实施方案
为切实履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职责,不断提高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水平和监督效率,逐步实现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模式向风险度管理的转变,提高公共场所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相关的卫生标准、卫生规范,预防疾病,为消费者提供良好的卫生环境,按照《
卫生部关于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通知》(卫监督发[2009]5号)的要求,根据北京市实际工作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提高本市公共场所经营者的自身管理水平,强化其作为公共场所卫生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增强卫生监督信息透明度;提高公共场所卫生整体水平,减少群体性健康损害事件的发生,保护公众身体健康。
二、适用范围
本市公共场所量化分级制度适用于已获得卫生许可证的公共场所。
三、实施方法
(一)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评价
根据卫生部的文件要求,结合北京市的实际卫生监督工作,以当前的卫生监督工作平台为基础进行了修改,以便于推行工作,要求在每次实施日常监督时,根据监督检查情况,使用POS机中的《卫生监督评分表》对公共场所卫生状况进行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