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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

  四、进一步加强防灾减灾教育培训

  各地和有关部门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和志愿者,深入城乡社区、学校厂矿等基层单位,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防灾减灾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教育普及活动,重点普及各类灾害基本知识和防灾避险、自救互救基本技能。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组织在中小学校普遍开展一次防灾减灾主题教育活动,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特点,通过主题班会、应急演练、专家讲座、观看展览和专题片等方式,讲授普及防灾减灾知识,深入推进防灾减灾知识进学校、进课堂、进书本工作,切实提高广大中小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同时,以“防灾减灾日”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防灾减灾业务研讨和培训,并根据本地区、本单位多发易发灾害风险,针对监测预警、抢险救援、转移安置、应急保障、医疗防疫等重点环节,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广泛组织开展桌面推演、实战演习、技能练兵等预案演练活动,切实增强干部群众对预案掌握和运用能力。

  五、切实做好“防灾减灾日”各项活动的组织工作

  我市“防灾减灾日”活动,由市政府应急办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抓紧细化完善方案,加强协调配合,逐项抓好落实。请市委宣传部加强对有关新闻媒体的组织协调,确保“防灾减灾日”宣传报道工作有序开展。各地和有关部门要抓紧制订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活动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经费保障,共同做好各项组织实施工作。要高度重视和加强各项活动的安全工作,严格执行消防和大型活动治安管理的有关规定,制订应急预预案,落实应急措施。各地和有关部门要结合“防灾减灾日”活动,进一步做好当前防灾备灾各项工作,深入查找灾害风险隐患和防灾减灾薄弱环节,制订落实整改方案,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推动防灾减灾工作深入开展。要对活动开展情况和取得成效进行认真总结,把一些行之有效的宣传形式和方法制度化、经常化,建立健全防灾减灾宣传教育长效机制。

  各地和有关部门在4月15日前将活动计划报市应急办。“防灾减灾日”活动进行期间,市应急办将抽调力量进行不定期检查,各地和有关部门要将活动开展情况、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报市应急办,市应急办将在工作简报中进行交流和通报。活动结束后,各地和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活动经验和取得的成果,形成书面报告于5月20日前报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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