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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务督查切实抓好工作落实的意见

  (二)建立重点工作报告反馈制度。对中央及省的重要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各市人民政府和省人民政府各厅局应及时向省人民政府报告。对承担的省人民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原则上每季度向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报告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年底报告全面落实情况。对中央及省的文件、会议决定事项有落实时限要求的,应按时限要求办结后及时报告;没有明确落实时限的,根据轻重缓急适时报告进展情况。
  六、创新政务督查方式方法
  不断改进和完善书面汇报、实地查看等传统督查方法,积极采用随机抽查、暗访调查、网上调查和媒体曝光等方法进行督查。做好与党委督查工作的协调,探索与党委联合开展督查工作的方式方法。加强对督查情况的研究,要善于发现和总结督查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并及时推广;对督查工作中发现的矛盾和问题要及时反馈,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当好政府决策的参谋助手。
  建立政务督查、行政监察和舆论监督联动抓落实机制。在推动政府各项工作落实过程中,承担政务督查工作的部门和单位要与同级行政监察、新闻宣传部门加强沟通、密切配合、联合行动,使政务督查工作着力点、行政监察重点和新闻宣传热点能够达成共识,形成推动政府各项工作落实的合力。
  积极探索政务督查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在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事关民生重点工作的推进落实上,主动接受、积极配合人大、政协对政府工作的监督,开展联合督查,多元参与,形成整体优势。
  七、完善全省电子政务系统
  (一)建立全省政府系统工作人员网上联络机制。建立省、市、县三级政府办公系统对口人际联系网络;建立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其他各厅局及其相关业务处室对口人际联系电子查询联络系统,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工作协调联络机制。
  (二)建立全省政府系统互联互通互动的电子政务局域网。通过局域网实现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与各市、省人民政府各厅局并逐步扩展到各县的网上信息互联互通互动,建立重点工作的网上动态监测和适时反馈机制。负责省重点工作落实任务的市人民政府和省直部门对工作任务的近期落实进展情况要及时通过局域网进行反馈。
  八、强化政府工作目标责任考核
  各地政府办公厅(室)年初要将《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列项,逐项落实到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部门和单位,落实到分管领导和承办人,并明确工作要求和工作进度,形成统分结合、权责清晰、狠抓落实、督查到位、严格考核的目标责任考核工作机制。
  各地及政府部门要将省人民政府工作目标责任分解内容进一步细化分工,针对工作任务制订延伸方案,层层明确责任人,提出具体实施的措施、目标和时限。要加强对省人民政府目标责任的日常动态跟踪和督办,对落实中存在的问题要早发现、早研究、早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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