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务目标:农业投入品使用得到有效规范,生鲜乳中三聚氰胺抽检合格率达到100%,以蔬菜为主的农产品农药残留抽检合格率达到92%以上,主要畜产品违禁药物检出率控制在2%以下,水产品药物残留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
(三)食品生产环节。严格实施食品生产许可制度,着力构建从原料进厂、生产加工、产品检验、出厂销售到售后服务的全过程监管链条;以区域性集中生产和食品小作坊为重点,搞好食品生产企业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无证生产食品、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等违法行为;完善食品生产企业日常巡查、回访制度,解决行业内影响食品安全的普遍问题,逐步建立起食品安全的长效监管机制。
任务目标:食品生产加工行为得到有效规范,小作坊得到全面整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窝点全面取缔。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企业生产的食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
(四)食品流通环节。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落实食品市场日常巡查制度,规范食品经营主体分类监管制度,抓好流通环节服务领域全方位的消费维权工作,全面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店建立。严厉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食品的行为。打击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食品和扰乱食品市场秩序的行为。重点抓好流通环节奶制品、酒类、肉类、醋类市场以及节日性、季节性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整顿售假问题突出的市场特别是农村市场和食杂店,重点检查消费者举报多的食品。
任务目标:流通环节特别是农村集市食品销售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努力做到县城以上城市食品市场、超市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乡镇、街道和社区小食杂店100%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彻底解决县城以上城市小食杂店、食品小摊点无照经营的问题,100%的乡镇,每个行政村至少建立一个“食品安全示范店”。
(五)餐饮消费环节。查处餐饮单位无证经营行为,大力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督促餐饮单位建立健全食品原料进货查验、索证和台账登记制度,落实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重点整顿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点、小型餐饮单位。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加大对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
任务目标:实现县城以上城市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率达到90%以上,农村地区取得卫生许可证的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率达到90%以上,90%以上的食堂和餐饮单位要建立食品原料进货查验、索证和台账登记制度,各级各类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持有率达到100%。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