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主要实施内容
(见附表1)
三、预期经济效益
20个农业技术推广示范项目,经过三年实施,粮、棉、果、菜总示范面积8.35万亩,推广80万亩,发展优质养羊90万只,共新增经济效益12.8亿元。
四、组织管理与保障
(一)组织管理
1.成立项目领导组,负责示范行动的决策事宜。
组 长:刘维佳 副省长
成 员:王 纯 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刘惠民 省农业科学院院长
张 韬 省财政厅副厅长
陈明昌 省农业科学院副院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陈明昌(兼)。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及日常工作。
项目承担研究所相应成立实施领导组,领导组人员由各专业研究所的领导、首席推广专家、种植大户、农民企业家及相关市涉农部门人员组成。
2.形成与地方的共建新机制。
与示范项目所在市、县人民政府、规模经营大户相互联系,共同实施。要依靠地方人民政府的组织协调职能,调动经营大户的积极性,形成政、技、物相结合的共建新机制,保障示范行动项目顺利实施。
3.组建强有力的示范项目实施队伍。
组织150人的示范项目技术服务队伍(每个示范项目长期蹲点科技人员不少于5名)。人员选配根据科技和推广人员的专业、年龄结构进行优化组合,不仅要懂技术,而且要懂经营、会管理。
4.示范项目实行首席推广专家负责制。
每个示范项目组确定一名首席推广专家,首席专家责权利明确,对各个自子项目实施全权负责。驻点人员由首席专家根据示范点工作需要自主选择,项目经费由首席专家总体把关,项目实施内容由首席专家主导确定,签订项目实施合同,严格按合同约定任务实施。
5.示范项目组织实施规范化。
依照示范行动的总体目标与任务,各示范项目要制订总体实施方案、年度实施计划。年终各示范基地要认真总结(包括工作总结和技术总结)。工作总结重点要突出科技含量、服务质量,内容涵盖组织措施、项目完成情况,示范区人均增收情况,辐射范围和面积,产生的社会经济效益,培训农民方式、内容、人次等,数据要翔实准确。
6.构建农业技术推广信息技术服务平台。
研究开发适合我省特点的农业信息平台,促进技术、市场、资源、生产等信息的共享,为政府决策、市场开发、农业生产、提高农民素质提供有效的服务。以热线电话、农业技术推广网络等手段,以农业“科技自助餐”、农民科技日活动等新形式,构建农业技术推广信息服务平台。既可以服务示范项目工作,又可以直接、有效地帮助农民解决生产中最现实的问题,成为农民群众增收致富的好帮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