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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09年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八)危险物品安全专项整治,由市公安局负责。

  二、整治目标及内容

  (一)交通安全专项整治

  1、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以“保增长、促转型、保稳定、促和谐”为工作主线,强化车辆及驾驶人管理,严把源头监管关,确保大客车检验率达到100%,大货车检验率达到95%以上;依靠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力争隐患排查率达到100%,有效整改率达到93%以上;以交通安全“五进”为载体,借助现代传媒手段,发动社会力量,进一步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营造和谐交通的浓厚氛围;确保全年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经济损失同比均有不同程度下降,杜绝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事故,努力实现“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事故损害后果明显降低、杜绝群死群伤特大交通事故”的总体目标。

  2、长江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通过继续深入开展沿江环境综合治理、渡口渡船专项治理、反船舶超载运输货物治理、辖区通航秩序治理、小型液货船集中治理、船舶防污染专项治理、船舶载运危险货物、防止船舶污染的监督管理和船员持假证上船、伪造船舶证书等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长江水上交通安全生产秩序,消除水上交通安全存在的突出隐患,有效遏制辖区内水上交通事故的发生。

  3、内河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加大水上监督执法力度;开展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运输治理、船舶船员证照治理、船舶标志标识治理等专项整治工作,力保内河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推进我市内河交通安全再上新台阶。

  4、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专项整治。针对水上危化品运输市场和水上危化品运输企业安全资质开展专项整治,强化道路运输“三关一监督”行业安全监管责任,将专项整治与日常审验、动态监管结合起来,健全完善道路危化品运输安全监管体系和工作机制,建立预防为主、持续改进的运输企业安全自我约束机制,全面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5、农业机械安全专项整治。开展上道路拖拉机违法载人、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等严重违法违章行为的集中整治,实现农机事故明显下降,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事故,确保全市农机事故“零”行政责任;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携证挂牌率确保年5%的递增,拖拉机年检率不低于90%,联合收割机年检率不低于95%;农村农民机手安全生产意识和道路交通法制意识明显增强,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变型拖拉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农机重点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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