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对全省各级经贸行政管理部门及直属单位的“五五”普法工作指导。除做好本委机关的“五五”普法工作外,我委还定期不定期对各设区市经贸行政管理部门和直属单位的普法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要求各设区市和各直属单位要严格依照国家发改委及省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抓好法制宣传教育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推进全省经贸系统“五五”普法工作的落实。
(二)抓好督促检查,做好中期考评工作。2008年,“五五”普法规划实施进入中期阶段,根据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和省法制宣传领导小组的要求,全省经贸系统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对“五五”普法以来工作开展情况和实际效果进行了自查,将本地区和本单位“五五”普法进展的基本情况、采取的具体措施、实施效果、存在问题以及对今后普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中期进展报告,
(三)加强对许可项目的监督检查,及时整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委每年定期对本委及设区市经贸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许可项目进行监督检查,严格按照《
行政许可法》的要求,规范行政许可行为,还专门对行政许可案卷抽查情况进行通报,制定下发了《福建省经贸委关于印发实施行政许可法和落实工商发展项目资金情况检查报告的通知》(闽经贸监察[2008]867号),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及时整改,规范行政许可职权的行使。
五、今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思路
今年我委法制宣传教育总体思路是紧密围绕加快促进我省工贸经济结构升级和增长方式的转变,继续扎实有效地全面推进法制宣传教育,提升机关依法行政水平。具体要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继续落实机关工作人员经常性学法制度。一是要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继续落实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确保全年以委党组名义进行2次以上法制讲座。二是要结合工作实际,组织机关干部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关于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
宪法以及《
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2008〕17号),学习与经贸行政职能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牢固树立职权法定理念。三是要制定详细的年度学习计划,明确学习目标、任务、要求和步骤,保证全年每位干部职工学法时间不少于40小时,并为广大干部职工学法提供便利条件。四是要丰富学法形式,可采用法制讲座、法律解读、以案说法、以会代训、视频讲座等干部职工喜闻乐见的形式,提高法制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实际效果。此外,为增强学习的实效,可组织法律知识测试或开展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检验学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