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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文化局关于开展乡镇综合文化站改造完善工程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精心组织,分阶段开展乡镇综合文化站改造完善工程专项检查

  (一)检查范围:

  1、2007年、2008年列为省、市援建的闽侯县尚干镇综合文化站、连江县透堡镇综合文化站、永泰县塘前乡综合文化站、罗源县凤山镇综合文化站等48个乡镇综合文化站改造完善项目。

  2、2009年实施改造完善工程的乡镇文化站动工情况。

  (二)检查内容:

  1、乡镇综合文化站产权办理及落实情况,有否存在产权不明晰现象;

  2、乡镇综合文化站基本功能空间的设置及运行情况(多功能活动厅、书刊阅览室、培训教室、文化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室、管理用房等),是否存在被挤占现象;

  3、乡镇综合文化站设备、器材配备及维护情况,是否存在被挪用现象;

  4、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专项补助资金的使用及审计情况;

  5、乡镇综合文化站专职工作人员配备及编制使用情况,是否存在无专职干部或在岗不在编现象;

  6、乡镇综合文化站完成改扩建后的开放情况。

  (三)检查时间:2009年3月31日至2009年4月30日,分自查自纠、抽查通报两个阶段进行。

  1、自查自纠阶段:2009年3月31日至2009年4月12日。各县(市)区政府要牵头文化、发改、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围绕检查内容,有重点、有针对地自行开展乡镇综合文化站改造完善工程已实施项目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的自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有关乡镇立即进行整改。

  2、抽查通报阶段:2009年4月13日至2009年4月30日。由市文化局牵头,会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结合各县(市)区自查情况,对部分乡镇综合文化站已改造完善项目及部分新实施改扩建项目进行抽查,并将检查情况及时进行通报。

  三、重在实效,着力落实乡镇综合文化站改造完善工程专项检查各项工作

  各县(市)区政府要切实加强自查自纠阶段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有关乡镇自查工作的动员,各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要亲自抓,组织当地文化、发改、财政、审计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具体负责自查工作,扎扎实实推动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务求实效。在抓好检查工作的同时,要对计划在2010年实施改扩建的乡镇综合文化站,着手进行项目立项、选址等前期工作,为我市全面完成乡镇综合文化站改造完善工程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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