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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卫生局关于下发《杭州市区困难重性精神病人免费治疗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

病人身份证、家庭户口簿、《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证》、基本医疗保险证历本等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续)

  附件3
  杭州市区困难重性精神病人免费治疗结算单
  (一式三份)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参保类型

□职工医保  □城居医保  □新农合  □未参保

疾病诊断

□精神分裂症患者  □情感性精神病

免费治疗证件号码

 

报销类型

□门诊  □住院

免费治疗结算金额

 

患者    因患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共发生相关门诊/住院医疗费    元,其中符合免费治疗    元,予以免费结算。

附:原始凭证  张

 

 

(公章)

               年  月  日

 

经办人签名         联系电话

监护人或代申请人签字

 

姓名               关系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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