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督查时间
4月1日-4月20日(具体时间由各检查评估组联络员与各市州专项整治办联系)。
四、督查方式
省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立8个检查评估组,由省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领导带队,分别深入到各市、州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检查评估考核。各检查评估小组可根据各地实际情况,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检查、品种抽检等形式,对各地专项整治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评估,摸清各地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的真实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各市(州)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要高度重视此次全省专项整治检查评估工作,要围绕上述检查评估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写出自查汇报材料,做好检查评估前的准备工作。
(二)各市(州)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也要组织对本辖区的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对没有实施检查评估的和评估没有达到整治效果的不得转入下一阶段。
(三)专项整治检查评估工作结束后,于2009年4月25日前,向省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报送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附件:检查评估分组及人员名单
四川省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
检查评估分组及人员名单(共8个小组)
第一组(成都市、阿坝)
组 长:
刘伟德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成 员:
张海峰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监察处处长
黄 强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处处长
吴 锐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监处处长
谢 伟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市场处处长
齐克力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
於红焰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副调研员
联络员:齐克力 电话:13980044277
第二组(遂宁、资阳、内江)
组 长:
陈 勇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