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城管执法系统要进一步加强对占道销售盗版及非法出版物的游商、地摊和无证经营者的管理,建立统一制度,严格按照市“扫黄打非”办的统一布署,抽调专门人员,定期进行检查,坚决清理占道兜售非法出版物的游商地摊,协助有关部门依法 取缔非法出版物的经营场所。
3、严肃查处非法报刊占道销售活动。
各城管执法部门要加大整治非法报刊占道销售力度,坚决取缔假冒和仿造国内刊名刊号或无刊号出版的报刊、利用境外注册刊号在境内非法出版的报刊、以“一号多刊”形式非法出版的报刊、利用广告印刷品非法出版的报刊和未经批准擅自从境外进口的报刊。
(二)时间安排
1、1月下旬至3月底,集中开展“扫黄打非”专项宣传教育活动。各区执法局、市执法局各分局要加大对外宣传工作力度,充分利用发放宣传资料、巡回播放宣传磁带等形式,宣传“扫黄打非”工作的重要意义,做到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和“扫黄打非”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加强说服教育工作,形成对占道兜售非法出版物和游商、地摊出售盗版影像制品专项治理的良好社会氛围。
2、4月下旬至6月底,开展以整治政治性非法出版物为重点的专项行动。在保持高压态势的基础上,采取有效措施,将打击各类政治性非法出版活动作为“扫黄打非”工作的首要任务,对占道兜售非法出版物的行为,要反复清查。特别是在纪念建国60周年等重大活动和政治敏感期,组织开展集中行动,加大巡查力度,坚决查缴各类非法政治出版物,积极协助有关单位对个别非法出版物集散地坚决予以取缔。
3、7月中旬至9月中旬,开展以整治盗版活动为重点的专项行动。要加大对占道经营非法盗版图书、音像制品和计算机软件制品等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在专项行动整治过程中,各区执法局和市执法局各分局彼此间加强联系,实行资源共享。在日常监管的基础上,定期组织专门人员对管理辖区进行检查,对占道销售盗版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的行为坚决予以取缔,从而形成重视保护知识产权、打击侵权盗版行为的良好工作态势。
4、10月中旬至12月下旬,开展以整治游商地摊非法报刊销售活动为重点的专项行动。在巩固已有治理成果的基础上,10月中旬至12月下旬,再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切实掌握游商地摊及无证经营者的活动规律和活动区域,确定巡查的重点时段和重点部位,严格落实门前管理责任制和区域管理责任制,必要时可以采取调整作息时间的办法,利用重点时段对重点部位实施高密度、全天候巡查,依法取缔游商地摊及无证经营者的非法销售活动。
四、工作措施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