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工作人员2006年年度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价综[2006]19号)
局机关各科室及所属单位: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南宁市机关工作人员2006年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南组通[2006]110号文精神,制定《南宁市物价局机关(事业)工作人员2006年年度考核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宁市物价局党组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南宁市物价局机关(事业)工作人员2006年年度考核实施方案
根据《
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
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和市委南组通[2006]110号文《关于南宁市机关工作人员2006年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局党组研究,我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06年年度考核工作从今年12月起进行。为了做好该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办法
2006年度考核工作总体上按照市委、市政府制定下发的《南宁市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暂行办法》(南发[1996]15号)和《南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暂行办法》(南发[1996]17号)文件规定执行。年度考核工作与“定向测评、定向反馈”测评工作结合进行。
二、考核对象及等次
年度考核对象为在编在职全体机关(事业)工作人员。
年度考核结果分四个等次进行评定:即机关工作人员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三、考核方法和步骤
1、撰写年度工作述职报告。单位撰写班子年度工作述职报告,内容包括: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求,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建设政治坚定、思想解放、开拓创新、团结实干、廉政为民的领导集体出发,不断增强执政能力,与时俱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情况和取得的工作实绩,以及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学习教育活动中所取得的成果。领导干部撰写个人年度工作述职报告,内容着重是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求,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求真务实、创造性开展工作取得的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存在不足和今后的努力方向。党政一把手的述职应包括带班子、带队伍的情况,即:班子勤政廉政、团结协作、科学决策、提高执政能力建设的情况;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尤其在贯彻执行《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培养选拔年轻干部等方面工作情况;单位完成目标责任的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