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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结对援建产业帮扶工作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结对援建产业帮扶工作的通知
(甬政办发〔2009〕6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单位、各直属部门:

  为帮助对口支援青川县4个乡镇尽快重建家园,加快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改善当地教育和医疗水平,提高灾区农民增收能力,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对口支援四川省青川县部分乡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方案和省政府《浙江省支援青川县灾后重建三年(项目)规划》(浙发改投资〔2009〕36号)的要求,以及当前援建工作的需要,我市将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开展镇村结对、产业结对、学校结对、医院结对等援助工作,现将有关结对援建和产业帮扶的主要内容通知如下:

  一、结对援建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推动与社会力量参与相结合的原则

  帮助青川县一镇三乡所辖的村(社区)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程序,恢复受损的基础设施和耕作设施,促进对口乡镇经济社会各项事业整体发展,是中央、省委、省政府赋予我市的一项重要援建任务,结对援建产业帮扶是整个援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党委、政府要大力推动结对援建,开展各项产业帮扶工作。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充分发挥扶贫济困优良传统,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参与结对帮扶工作,把结对援建作为我市援建工作的重要力量。

  (二)坚持物资捐助与智力支援相结合的原则

  为对口援建乡镇提供物资援助是做好结对帮扶工作,确保灾区尽快恢复发展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重要手段。同时,要充分发挥我市各级各部门、社会各界在智力、管理、技术、市场等方面优势,帮助对口援建乡镇发展医疗卫生、教育文化事业、提高劳动力素质、拓展农产品市场等,使对口援建乡镇增强发展信心,提高发展能力,改善发展质量,增强发展后劲。

  (三)坚持短期目标与长期效益相结合的原则

  结对援建既要立足当前,为灾区群众解决急需的困难和问题,又要着眼长远,为灾区群众长久持续发展创造各种条件,提供有效支持。既要帮助灾区群众解决基本生活生产设施恢复问题,又要着力帮助灾区群众提高发展素质,提高增收能力,开拓增收渠道。

  (四)坚持政府援建项目与社会力量爱心捐助相结合的原则

  结对援建和产业帮扶既要贯彻省政府三年援建规划的要求和原则,落实已经确定的援建项目建设任务,又要充分发挥结对援建单位自身的优势和特长,根据自身财力和物力,因地制宜开展爱心捐助和帮扶工作。

  二、结对援建的基本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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