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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全省安全监管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三)推进政务公开,进一步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要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从满足群众知情权、方便群众办事等要求出发,进一步公开各类信息,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一是规范运行机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更新维护机制、保密审核机制、考核奖惩机制,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办事公开、信息公开的规范化水平。二是深化公开内容。重点抓好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重点工作、行风评议、事故查处结果等事项的公开,要全面推行行政审批程序、行政审批时间、行政审批结果“三公开”,提高安全监管工作透明度。三是拓宽公开渠道。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通过会议公告、简报、新闻、网站等多种形式,及时发布和提供相关信息,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知情权。

  (四)创新运行方式,进一步提升安监系统的行政效能。各级安监机构要按照“为民,务实,高效,清廉”的原则,进一步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一是提高机关工作规范化运作水平。以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考核奖惩为抓手,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进一步规范机关行为,完善工作程序,强化监督检查,切实解决“作风不实”、“效率低下”等突出问题,努力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努力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的良性机制。二是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严格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优化、规范行政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办结效率,降低行政成本。三是积极拓展网上办事功能。以贴近群众和企业需求为导向,集聚“在线受理、状态查询、结果反馈、表格下载、办事指南、办事机构、相关法规、网上咨询、监督投诉、便民服务”等服务,逐步实现网上办理。

  (五)完善服务规范,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一是规范各项行政收费行为。监督安全生产培训机构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安全教育培训收费标准收费,并出具财政部门统一的收费票据;监督各种安全评价机构统一收费标准,防止评价项目收费的随意性。二是开展优质服务竞赛活动。各级安监部门要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在干部职工中开展各种优质服务竞赛活动,使前来办事人员进门有亲切感、咨询有信任感、办事有高效感、出门有满意感。三是切实兑现服务承诺。切实履行对社会作出的各种承诺,努力为企业和广大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

  (六)提高自身素质,进一步提高安监队伍的综合能力。要把建设一支忠于职守、业务精通、作风过硬、廉洁高效的安监干部队伍作为政风行风建设的基础和支撑,加强教育管理,提高自身素质。一是抓好思想道德教育。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主线,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加强社会公道、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发扬“人一之,我十之”的实干精神。强化对执法人员的道德规范和法纪观念的培养,筑牢抵御不正之风的思想防线,提高其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二是加强干部职工的学习培训。运用各种培训班、知识竞赛等形式,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政风行风建设有关内容,熟悉掌握安全监管各项制度规定和业务知识;建立健全监管人员初任(资格)培训、任职培训等制度,及时开展法律法规、行政执法、专业知识的学习培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能力。三是着力打造“专家型”监管队伍。着眼于安全监管工作发展需要,采取岗位练兵、总结工作经验、开展执法交流、进行案例分析、开展执法文书评比等方法,不断提高监管人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一支安全监管的专家队伍,逐步实现安全生产的“专家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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