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主要任务
结合全省实际,紧紧围绕“依法行政、政务公开、行政审批、办事效率、服务态度、收费规范、清正廉洁”等方面的政风行风建设要求,着力抓好以下七个方面工作。
(一)深入宣传教育,进一步营造政风行风建设的良好氛围。加强宣传教育,使广大干部职工在思想上真正重视政风行风建设。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精神,明确今年政风行风建设与测评工作的主要任务、目标措施和工作要求。通过召开党组会、干部职工大会等形式,及时把党的十七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十一届省纪委三次全会精神,以及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意义传达到每一个干部职工。二是要组织开展好“我为安监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作贡献”的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干部职工认清政风行风建设对我省经济社会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作用;认清本系统在政风行风建设上面临的严峻形势,克服盲目乐观、自我感觉良好等思想和情绪,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差距;认清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期性和复杂性,居安思危,警钟长鸣,坚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好,共同为本系统的政风行风建设作贡献。三是要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月”等活动、“政风行风热线”等多种载体,向社会和群众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形势、安全监管部门职责和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措施,及时解答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问题,主动接受群众的咨询和投诉,积极争取人民群众对安全监管工作的支持,努力为政风行风建设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严格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大依法治安的工作力度。根据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和规范行政执法及行政处罚行为。一是严格行政执法程序。使用简易执法程序时,要细化适用条件,规范自由裁量权的执行标准;使用一般程序时,要重视调查取证工作,将现场检查笔录、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等证据材料作为行政处罚决定的主要依据;严格执行行政处罚事前告知或听证告知程序,履行告知手续,切实维护当事人的陈述权利;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建立立案、处罚、结案审批制度,健全执法文书送达、查封扣押、重大行政处罚的备案审查等制度。二是加大执法力度。重点对建设项目“三同时”、事故处理“四不放过”、企业安全费用提取使用等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继续加强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情况执法检查和监督管理;加强对“三违”、“三超”、“三非”等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严肃处理;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制度化、规范化隐患排查工作机制。三是强化责任追究。认真贯彻落实《
青海省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认真梳理执法依据,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切实做到“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要严格贯彻落实《
青海省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严肃追究违法执法的人和事,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