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浙江省交通厅关于做好2009年交通“三防”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交通厅关于做好2009年交通“三防”工作的通知
(浙交〔2009〕63号)


各市交通局(委)、义乌市交通局,厅管厅属各单位,温州市、嘉兴市、舟山、台州市港航(务)局:
  随着全球气候变暖,交通系统应对暴雨、高温、台风等各类极端天气及自然灾害事件的任务日趋艰巨。2009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关键之年,也是现代交通三大建设的加快推进之年,又逢新中国成立60周年,做好交通系统防汛防洪防台(以下简称“三防”)应急工作意义十分重大。根据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做好2009年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的意见》(浙防汛〔2009〕1号)精神,结合交通系统近几年防御各类自然灾害工作实际,现就今年做好全省交通系统“三防”应急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加强领导,完善组织体系

  各级交通管理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对交通“三防”工作的领导。做好“三防”应急工作事关推进现代交通三大建设,打造服务型政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各级交通管理部门、各单位要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紧紧围绕现代交通三大建设中心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行业指导”的工作原则,进一步完善各项责任制,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规范工作程序,及早准备、及早部署,随时应战,切实做好交通“三防”各项工作。所有交通基层管理部门和从业单位,特别是跨海、跨江工程、重点桥隧工程、港口码头工程等重大工程项目指挥部和重点运输企业,都要建立健全“三防”领导和工作机构,完善工作责任制,严密“三防”工作体系,提升“三防”工作水平。要根据“三防”形势和气象情况,进一步梳理和分析防御重点环节和重要对象,逐一落实防御措施。同时,要严肃“三防”纪律,对于因失职、工作不力和违反“三防”纪律而造成人员伤亡、重大经济损失或产生严重影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分析特点,采取有效措施

  分析近几年全省交通系统“三防”工作,总体来看,呈现以下几个特点:一是灾害应急范围变广。除要做好通常所说的暴雨、高温、台风防范之外,雾霾、冰雪冻害、风暴潮等极端天气和地震、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也应列入应急防范和处置范围。二是灾害应急任务加重。据初步统计,2005年至2008年,全省交通平均每年遭受5个以上的台风灾害影响,甚至多次出现强台风、超强台风,2008年,全省交通系统还受到雨雪冰冻灾害和多次暴雨灾害的影响,交通运输生产及工程建设损失巨大,全省公路水路建设、养护应急抢险抢修以及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任务繁重。仅雨雪冰冻灾害期间,交通系统共投入扫雪除冰抢险人员超过15万人次,协调社会力量22万人次,动用各类机械设备2万余台次,调运砂石料10万余吨,更换安全标牌近1万块。2008年汛期,多次大雨暴雨天气过程,交通受灾严重,内河水位普遍较高,给我省港航运输生产带来严重影响,船舶压港滞航情况突出,持续影响浙北内河通航能力和运输船舶安全。仅“5.28”和“6.09”两次暴雨过程,全省共有320条公路因路基、桥涵冲毁、山体滑坡等原因先后不同程度中断交通。2009年2月,全省大范围连续10多天的阴雨天气,全省超过60条公路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无法通行。三是应急要求日益提高。2007年《突发公共事件应对法》发布,从法律层面规范了应急工作各方的职责,特别是加强了应急工作“一案三制”,即预案、法制、体制、机制的建设和完善,从防汛、应急、安全监管、宣传等省有关部门具体工作要求来看,对涉及到交通“三防”应急的预警预防、公路水路保畅通处置、信息统计报送、运输保障、安全生产和新闻宣传等多个方面,要求更高,难度更大。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