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建设厅关于对全省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第一、第二阶段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
(晋建建字[2009]143号)
各市建设局(建委)、太原市市政局、大同市市政管理委员会、省建总公司、中央驻晋建筑企业:
根据国务院安委办《
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安委办〔2009〕3号)精神,结合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总体安排,为督促建设系统第一、第二阶段专项整治工作的落实,决定对各市、各有关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第一、第二阶段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3月25日至4月5日,检查组到各市、各单位的时间另行通知。
二、督查内容
建筑施工和市政设施运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和自查摸底工作的开展情况。具体内容见附表一、二。
三、督查分组
第一组:
组 长:张 珍 省建设厅机关党委副书记
成 员:韩东紅 省建设厅城建处
常志富 省安全站二科科长
负责大同、忻州、朔州等三市。
第二组:
组 长:姚少峰 省安全站站长
成 员:李晋生 省建设厅城建处
张丽娜 省安全站综合办主任
负责太原、运城、临汾、晋中等四市。
第三组:
组 长:史毅清 省安全站总工程师
组 员:刘玉成 省建设厅城建处
温晓晶 省安全站监管一科科长
负责吕梁、阳泉、长治、晋城等四市。
第四组:
组 长:宫守河 省安全站副站长
成 员:吕栋楠 省安全站科员
王 乐 省安全站科员
负责省建总公司、中铁三局、中铁十二局、中铁十七局、中化二建等五个企业的督查。
四、其他事项
1、各市、各单位要提前准备好有关资料和汇报材料,汇报材料内容应包括:
①专项整治部署详细情况、春季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②所属县(市、区)目前排查摸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