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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关于建立税收分析、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联动工作机制意见的通知

  (二)建立联动机制的核心内容

  工作联动机制的关键在于联动与机制。即:围绕强化税源管理的主题,围绕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实现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整体目标,在各层级的税收分析、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环节之间建立起有效的信息共享应用和双向反馈机制。各级、各部门既要各司其责,又要联动协作,形成一个以税收分析及时发现纳税异常问题;以纳税评估查找原因,有针对性地采取加强管理措施,并对涉嫌偷逃税疑案及时移送税务稽查;以税务稽查落实评估疑案,并对查案中发现的征管问题提出建议;以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的反馈结果,强化税收分析与税源管理的互动高效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全省国税系统各级、各部门齐抓税源管理的合力作用和整体效能。

  二、建立联动机制的工作要求

  建立税收分析、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联动机制的关键是要解决好互动与联动。从目前全省税源管理的实际情况看,必须立足现有条件,立足各地征管实际,从易到难,逐步深化。因此,首先,要从建立预警机制作为突破点,建立以税负分析包括行业税负、重点企业或重点税源监控企业为主要内容的预警机制,然后再逐步扩大到从宏观经济到企业动态变化与企业纳税能力评估的预警机制;其次,建立省局、各设区市局和县(市、区)局三级预警分析体系;第三,省局将定期或不定期发布重点行业、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税负预警或重点税纳税户申报异常情况预警指令。各设区市局也要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突出重点下达相应的预警指令。县(市、区)局对上级下达的预警指令内的纳税人,必须尽快开展纳税评估,评估任务完成后及时向下达指令的上级单位反馈,同时也应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建立相应的预警指标。

  (一)建立健全税收分析与税源管理联动机制

  税收分析是建立联动机制的起点和重要环节。各级国税机关应当充分认识税收分析对税源管理的重要指导作用,按照宏观看问题、微观找原因的思路,逐步将税收分析的重点从一般性的计划进度分析、增减原因分析向更注重深层次的税收与经济关系分析转变,进一步加强对税源监控和管理状况的深度分析;同时切实重视税收分析成果运用,有针对性对税收分析发现的问题查找原因,及时将分析成果转化为税源管理上的成效。

  1.夯实税源管理的数据基础。要求各地:一是建立规范的税收分析指标体系,解决数据标准化问题。税收分析指标体系由总局提出并建立,各级国税机关可根据本地区税源实际进行必要的补充完善。各级国税机关应当通过建立税收分析指标体系,对国税系统以往开展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源监控等工作中使用过的指标以及相关经济指标进行一次彻底梳理,规范每个指标的定义、来源、计算方法以及涉及维护等,通过指标规范化推进数据标准化。二是进一步落实数据源头采集,解决数据准确性问题。各级国税机关应当确立“把住入口、过程控制”的数据管理意识,特别是基层办税服务厅和税收管理员作为最大量基础数据的入口环节,应当树立责任意识,按照及时、完整、真实、准确和规范的要求,做好各种征管基础数据包括纸质数据资料的采集录入工作,与此同时,要对已经产生的错误数据,进行认真的负责任的清理。三是积极整合外部数据如银行、工商、地税、代码办、海关、外汇管理等相关部门已有数据的分析利用,以扩大税收分析数据的外延,以提高税收分析、纳税评估分类统计的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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