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实施村屯绿化工程。组织村屯绿化工程项目资金筹措,完成2009年春季植树20万株,新增和完善绿化乡(镇)、村屯、园区59个,农村中小学校12所。
5.继续推进桓仁国家级生态县建设。到2009年底,完成《桓仁国家级生态县建设规划》规定的阶段性建设任务,为2010年完成全部建设任务和2011年通过国家验收奠定基础。
三、组织实施
1加强领导,密切合作。各成员单位和各部门,应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建设和谐新农村的高度,把“环保攻坚惠民”实践活动纳入政府、部门工作日程,根据“环保攻坚惠民”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在市“环保攻坚惠民”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落实工作责任,将工作任务落实到业务部门,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把开展“环保攻坚惠民”实践活动成效,作为评价学习实践省委关于开展“坚持科学发展、实施民生工程、推进全面振兴”系列实践活动成果的重要依据,确保我市“环保攻坚惠民”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2.统筹规划,形成合力。各成员单位和部门要按照市“环保攻坚惠民”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有关要求,合理安排年度涉农工作任务与建设项目,各成员之间要加强沟通与协调,统筹规划,集中有限的物力和财力,重点解决部分乡(镇)、村的基础设施建设问题,形成工作合力,确保“环保攻坚惠民”实践活动第二批创建任务顺利完成。
3.搞好宣传,营造氛围。市“环保攻坚惠民”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发现和搜集“环保攻坚惠民”实践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并通过报纸、电台、电视等媒体给予宣传和推广,进行经验交流。对于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要及时进行协调、化解。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向市“环保攻坚惠民”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有关信息。要通过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与教育,提高广大农民的法律意识、参与意识和责任意识,营造良好氛围,为顺利实施第二批“环保攻坚惠民”实践活动任务,促进农村地区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4.加大投入,强化监督。各成员单位和部门,要结合本单位、本部门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多渠道、多方式筹措资金,对在创建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乡(镇)、村重点予以资金支持,以提高广大农村地区开展环境优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市“环保攻坚惠民”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并会同市政府督察室监督各成员单位和部门的工作落实情况,确保完成第二批创建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