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丘北至广南三级公路项目的决定

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丘北至广南三级公路项目的决定
(文政发〔2008〕19号)


州公路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为积极推进我州新农村建设,加快丘北至广南三级公路项目建设步伐,经文山州第十二届人民政府第十六次常务会议研究,形成以下决定。
  一、项目建设总体原则。政府主导立项、财政全额拨款、银行贷款垫支、企业具体运作。
  二、项目实施主体。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文山州公路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州财政局、国土局、水务局、农业局、林业局、环保局、发改委等有关部门要配合做好项目监督和工程实施工作。
  三、项目实施范围及内容。该公路项目起点为丘北县过境公路,经高寨、小平坝、格雷河电站、普木、珠琳、达广南县城,全长114.45公里,修建线长106.95公里,按三级公路标准修建。
  四、项目资金安排。项目概算总投资49887.77万元,其中财政及上级补助资金先期出资44887.77万元,其余5000万元由文山州公路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文山州分行申请贷款予以垫付。垫付资金本息由州财政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全额予以补贴。
  五、项目资金筹措。此项目属非经营性项目,项目建设资金由省级和本级全额出资补贴,政府将确保政策的连贯性及项目补贴资金拨付的连续性。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