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党的领导的理念。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树立党的领导的理念,就是要确立党的领导是确保司法行政工作正确方向的根本保证的观念,自觉接受和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确保司法行政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司法行政工作中贯彻落实,确保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要求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坚决服从上级党组织的领导和管理,自觉接受上级党组织的检查和监督,及时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工作。司法行政机关党组(党委)要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坚持重大事项党委集体讨论决定,切实加强党组(党委)对执法活动的领导和监督。司法行政系统全体共产党员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章,进一步增强党员意识,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巩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努力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和贯彻落实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维护党的纯洁性。
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步骤
教育活动从5月30日全省政法系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动员大会开始到年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培训阶段为6月1日-7月15日。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要紧紧围绕“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专题,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专题辅导与座谈讨论相结合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组织学习。要重点学习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批示,罗干同志、周永康同志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中央政法委组织编写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吴爱英部长在司法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时的讲话,省委副书记彭宏松,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舒晓琴在全省政法系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动员大会上的讲话。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分层、分批、分类组织集中轮训,对重点执法岗位的干警进行专门培训,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0天。集中培训以设区市司法局和监狱、劳教所为主。省厅将通过视频电视网络,举行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讲座,由厅领导作五个专题辅导(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要通过深入学习、集中培训和专题辅导,使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刻理解、准确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内容、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真正做到使正确的思想得到坚持、错误的思想得到克服、模糊的思想得到澄清、不适应新形势的观念得到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