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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南京市爱国卫生工作任务书》的通知

  (七)做好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和重大活动的爱卫保障准备工作。

  二、区县政府专项任务

  玄武区:实施PCO服务模式街道2个,实施街道服务站模式6个,达到市级考核验收要求;开展有害生物控制与数字化城市管理考评相衔接试点活动。

  秦淮区:实施PCO服务模式街道2个,实施街道服务站模式1个,达到市级考核验收要求;开展有害生物控制与数字化城市管理考评相衔接试点活动。

  建邺区:实施PCO服务模式街道3个,实施街道服务站模式4个,达到市级考核验收要求。

  鼓楼区:实施PCO服务模式街道2个,实施街道服务站模式6个,达到市级考核验收要求。

  下关区:实施PCO服务模式街道1个,达到市级考核验收要求。

  雨花台区:实施PCO服务模式街道2个,达到市级考核验收要求。

  栖霞区:实施PCO服务模式街道1个,达到市级考核验收要求。

  江宁区:新增无害化卫生户厕10000座。

  浦口区:新增无害化卫生户厕1000座。

  六合区:新增无害化卫生户厕7500座。

  溧水县:新增无害化卫生户厕8000座。

  高淳县:新增无害化卫生户厕15000座。

  三、市相关部门和单位任务

  (一)共性任务

  1、按照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分工要求,认真履行本部门工作职责,建立长效管理措施,开展争创爱国卫生先进单位活动,定期向市爱卫会报告工作,积极参加所在街道、社区组织的爱国卫生活动。

  2、抓好本部门、本系统包括各下属单位的日常卫生管理工作,做到内外环境整洁有序,各类卫生基础设施齐全,职工食堂、公共厕所、环卫设施和职工健康素质等符合有关规定要求,除“四害”设施齐全,“四害”密度不超标。

  (二)专项任务

  市建委: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将城中村、城郊结合部的市政设施、环卫保洁体系建设及河道养护等纳入城市管养范围;将市区旱厕和露天粪坑的改造任务纳入城市建设目标,有计划分期改造完成。

  市环保局:依法查处烟尘、油烟、噪声等扰民行为,新建一批餐饮污染控制示范街和绿色社区。

  市市容局:落实清扫保洁制度,路面、街巷干净整洁,无卫生死角,无积存暴露垃圾。依法查处抛洒、乱倒渣土行为;取缔违章占道、店外店;主要道路无乱贴乱画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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