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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司法厅关于印发《2008年律师工作总结》和《2009年律师工作服务“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工作要点》的通知


  (二)开展律师工作“问计于基层”活动。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充分调动各级律师管理人员和广大律师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问计于基层,求教于实践,推动律师工作更好的服务科学发展,我们在全省律师队伍中开展了“问计于基层”活动。活动紧紧围绕“律师工作如何更好地贴近江西发展大局”这一主题,紧密联系江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结合省委、省政府正在开展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一步拓展律师服务领域,提升律师服务质量,发挥律师法律服务职能,重点问计于律师工作如何优质高效地服务于我省大项目建设、服务民生工程和服务“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等三个方面的内容。活动开展以后,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积极行动,纷纷献计献策。抚州市司法局专门召开了律师工作“问计于基层”活动的座谈会,局领导还带领律师工作科的人员走访了市直有关部门,就问计内容对律师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要求等方面征求了意见和建议。活动开展以来,共收到问计建议或意见32条。

  (三)引导律师正确把握代理重大敏感性案件。为组织和引导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者积极参与512汶川地震灾后重建工作,我们转发了司法部《关于认真做好地震灾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地研究制定面向灾区群众的便民利民措施,积极开展涉震涉灾法律咨询和法制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化解纠纷、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职能作用;对涉及灾后重建和灾区群众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事项,要简化程序,优先受理、优先办理,并以法律援助为主,最大限度地减免服务费用。(略)截至目前,我省律师在协助当地党和政府处理汶川地震灾后重建工作、“三鹿奶粉事件”等突发事件中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职能作用,较为稳妥的处理了相关法律事务。

  三、履行执业使命促良好形象树立,努力在继续深入开展主题实践活动上下工夫

  2007年4月至2008年4月,各地按照省厅的部署,认真组织广大律师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整个活动进展顺利,发展态势良好,已取得明显成效。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推动律师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贡献,在全省律师队伍中继续深入开展主题实践活动。

  (一)制定方案,明确要求。根据司法部《关于深入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司发通[2008]67号)精神,我们制定下发了《关于继续深入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并与6月6日召开了全省“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电视电话会议,进一步动员部署继续深入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各设区市、县(市、区)司法局依据省厅的《通知》精神,结合当地实际,层层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方案,明确了深入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的目标要求、工作原则、主要内容、方法步骤和组织领导,使全系统上下目标任务明确,思想认识统一,行动迅速。值得一提的是,我们要求广大律师在去年的基础上,重点围绕四个方面深入推进主题实践活动:一是要围绕“继续解放思想,推动科学发展”这个主题,立足思想解放,服务科学发展;二是要围绕“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找准工作着力点,推动湖区全面建设;三是围绕社会和谐稳定,着力化解矛盾,保障北京奥运会顺利举办;四是要围绕社会民生建设,实践服务为民,促进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的有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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