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司法厅关于印发《2008年律师工作总结》和《2009年律师工作服务“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工作要点》的通知
(赣司律字[2009]23号 2009年3月26日)
各设区市司法局:
现将《2008年律师工作总结》和《2009年律师工作服务“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08年律师工作总结
2008年,我省律师工作在厅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提高队伍素质,规范法律服务行为,强化法律服务功能,全面提升了律师行业的社会公信力和竞争力,律师队伍和律师事业都有了长足的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江西崛起新跨越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权威的法治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据统计,2008年全省律师共担任法律顾问7303家,办理刑事诉讼辩护及代理14704件,民事经济案件诉讼代理26993件,行政案件诉讼代理2825件,非诉讼法律事务12503件,律师服务收费141942万元。
今年的律师工作,我们重点在以下六个方面下功夫:
一、抓根治本重教育,努力在加强律师队伍建设上下功夫
(一)扎实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根据省厅《关于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重要讲话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实施方案》精神,全省广大律师通过动员部署、学习讨论、调研整改和检查总结等四个阶段,原原本本地学习党的十七大文件、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文件,认真查找律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推进“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我们于9月12日下发了《关于认真抓好律师队伍“大学习、大讨论”活动集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要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全员培训工作方案,确定本地律师集中教育培训的方式,分期分批进行集中教育培训,确保在明年5月底前全面完成集中教育培训任务。《通知》下发以后,九江、鹰潭、赣州等地迅速行动,制定本地《实施方案》,确定集中培训时间,分批分次开展集中教育培训工作,九江等地还将律师事务所行政工作人员等纳入集中教育培训对象,取得了良好的效果。11月20日-22日,省厅举办了全省律师“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专题培训班。通过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使广大律师进一步领会了党的十七大和胡锦涛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了服务为民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大家纷纷表示,要通过深入学习实践,努力做一名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服务者、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维护者、社会公平正义的保障者和社会和谐稳定的促进者。截至目前,南昌、九江、宜春、鹰潭、景德镇等地均举办了律师“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专题培训班。
(二)切实加强律师行风建设。针对律师行业行风建设存在的问题,根据省政府《2008年全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和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关于开展律师公证行业行风建设工作调研活动的通知》的要求,就如何加强律师行业的行风建设认真开展工作调研,先后召开了律师代表、律师管理人员座谈会,征求了纪检监察和人事警务部门的意见和建议。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律师行风建设,我们注重从源头上防范,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体系,尤其是抓好“四大机制”建设:在思想领域,树立正确的执业观,建立“执业为民,服务为民”的执业运行机制;在经济领域,树立正确的金钱观,建立“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的利益导向机制;在文化领域,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建立“守法执业、明礼诚信”的宣传教育机制;在社会领域,树立正确的荣辱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观,建立“知荣辱、树新风、促和谐”的公众参与机制。与此同时,我们还注重通过年检注册工作,狠抓行风建设,对有举报、投诉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举报和投诉问题没有查清的,一律暂缓年检注册,督促律师事务所高度重视、认真解决执业行为中存在的行风行纪问题,认真落实政治业务学习、业务质量控制、统一收案统一收费、执业公示、文明服务规范等“清廉执业”的各项制度。按照行风建设要求,在今年年检注册工作中,有1家律师事务所暂缓年检,3名律师暂缓注册。各地通过各种方式加强律师行风建设,赣州市建立了律师工作年度考评制度,萍乡市组织开展了全市律师事务所管理督查检查活动,吉安市对各律师事务所2007年所办案件进行抽查,九江市开展了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暨达标创优活动,有力地促进了律师行风建设。会昌、兴国等地通过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落实收费许可、实行错时接待等方面加强律师行风建设,取得良好成效。